1。四诊详细而准确,是辩证的基础:根据四诊合参的原则,辨证不能只凭一个症状或一个脉象,仓卒诊断,必须把望、闻、问、切四方面的证候结合起来,作为辩证的依据,以免出现偏差或造成误诊。
四诊已运用了,还要注意每一诊是否做到详细准确并无遗漏,否则四诊虽具而不完备,辨证的基础仍不牢固。
四诊的准确性,直接影响辨证的准确与否。疾病千变万化,表现各种各样,临床上有患者叙述不全,或由于神志的影响,讲不清楚或隐瞒或夸大病情的情况,医生应仔细分析,力争准确,保证辨证无误。同时,还要求医生客观地进行四诊,不能以主观臆测和疑似模糊的印象作为根据。
2。围绕主要症状进行辩证:辨证要善于掌握主症。所谓主症。可能是一个症状,或是几个症状,这一个症状或几个症状是疾病的中心环节。抓住主症,然后以主症为中心,结合他症、脉、舌等,便能准确地鉴别病因,辨清证候。如病人身肿而气喘,同时兼有其他症状,首先要求从肿和喘的先后来判别主症。假如先肿而后喘,则肿为主症,然后抓住水肿这个主症,围绕主症诊察其他兼证,从而辨别病位以肺、脾、肾哪一脏为主及水肿的寒热虚实。如果兼有面色晃白,舌苔白润,小便短少,大便溏泻,腹胀不思饮食,时吐涎沫,四肢无力,倦怠,脉象濡缓等一系列症状,经过辨证分析可确定主要是脾的证候,肺的证候居于次要地位。因此可以诊断本病是脾阳不振,运化失司,故聚水而成肿,水气上犯而为喘,由此可见,掌握主证并围绕主症进行辨证是很重要的一环。
3。从病变发展过程中辨证:疾病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虽是同一种病,根据个体和条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变化。就是同一个人,他的病情也会因时而变,因治而变。例如伤寒患者初起的表实证,因误治而后出现表虚证或其它变证;温病也是如此,今天病在气分,明天可能已入营或入血,或仍相持于气分,或热退病解。这就要求医者必须从疾病变化中去辨别证候,细察起病原因,治疗经过及效果,审察目前的病机,推断发展的趋势,只有把疾病看成动态的,而不是静态的过程,才能在辨证中准确无误。病证未变,则辨证的结果不变;病证已变,则辨证的结果自然随之而改变了。
4。个别的症状,有时是辨证的关键:就一般的辨证规律而言,由四诊所得的症状和各种检查所得,相加起来是一个整体,个别症状是全部症状的一个单位,在个人整体中的各种指征都比较统一,它仍是相补充的关系。但是也有一些病人个别病状与全部症状不统一,有时互相抵触。因而似乎不能得出一致的辩证结果。这时可以按照八纲辨证的方法,在复杂的病症中,根据个别能够真正反映整个病机的症或脉或舌,而断然给予辨证的结论,但这决定性的一症、一脉或一舌,不能离开全部证候来孤立地下判断。因此,辨证不仅可按正常的现象下判断,也可透过反常的证候下结论;但在反常的证候中,必须求得足以真正指示疾病之本质的症、舌、脉、诊断才能正确。如喻嘉言治徐国珍一案,身热目赤,异常大躁,门牖洞启,身卧于地,辗转不快,更求入井索水,且脉洪大,表面看来,无疑是一派热象。但喻嘉言透过这一串假象,见其素水到手,又置而不饮;脉象洪大无伦,而重按无力。通过这两点喻氏决定徐氏的病是真寒假热证。从这一病例可以具体领会这一辨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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