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的诊断应包括甲状腺功能的评定及甲亢病因的确定,同时应评定其合并情况。因为妊娠和甲亢的症状体征存在重叠,诊断时应予注意。食欲佳体重不增加和以Valsalva动作不能缓解母亲的心动过速,有助于甲亢的诊断。若患者原已确诊为甲亢,目前仍在治疗者,则病史资料已可明确诊断。若属妊娠中甲亢复发或妊娠中才发现甲亢者,则对有甲亢症状的孕妇通过检查FT3、FT4、高敏TSH来帮助确诊。若FT3、FT4升高,TSH降低,甲亢诊断可以成立。仅有TSH水平降低时不宜轻易做出亚临床甲亢的诊断,要注意妊娠期TSH自身变化的特点。由于妊娠期血中甲状腺球蛋白升高,所以TT3、TT4相应升高,因此TT3、TT4对于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意义较小,TT3、TT4升高而TSH略低时不宜轻易做出甲亢的诊断。若TRAb和(或)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阳性,则对诊断为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有一定的提示意义。妊娠期放射性核素引入体内的诊断方法属严禁之列,以防胎儿甲状腺组织遭受破坏产生甲状腺功能低下,因为胎儿在孕12周起就有摄碘功能。主要有两种情况:
1.妊娠合并甲亢妊娠期的生理变化,如心悸、多汗、不耐热、食欲增加等高代谢综合征甚至生理性甲状腺肿均与甲亢极为相似;甲亢所致的体重下降被妊娠体重增加掩盖;孕妇的高雌激素血症使TBG升高,血TT3、TT4亦相应增高;这些均给甲亢的诊断带来困难,如体重不随妊娠月数而相应增加,或四肢近端肌肉消瘦,或静息时心率在100次/min以上应疑及甲亢;如血FT3、FT4升高,TSH<0.5mU/L可诊断为甲亢。如同时伴有J弥漫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区震颤或血管杂音、血TSAb阳性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甲亢后,可诊断为GD,
2.hCG相关性甲亢hCG与TSH的α亚基相同,两者的受体分子十分类似,故hCG和TSH与TSH受体结合存在交叉反映。当hCG分泌显著增多(如绒毛膜癌、葡萄胎或侵袭性葡萄胎,多胎妊娠等)时,可因大量hCG(或hCG类似物)刺激TSH受体而出现甲亢(亦称妊娠剧吐性甲亢,HHG)。患者的甲亢轻重不一,血FT3、FT4升高,TSH降低,TSAb和其他甲状腺自身抗体阴性,但血hCG显著升高。hCG相关性甲亢往往随血hCG的变化而消长,中止妊娠或分娩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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