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一、患者入院后送至指定床位,对年老、中风、行动不便的患者,应尽量提供方便的床位。并向患者介绍病区环境和有关规章制度。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并通知医师。
二、病室应保持清洁、安静、空气流通。根据病证调节相应的温、湿度。治疗护理操作时用屏风遮挡患者。
三、新入院患者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3次,连续3日。体温在37.5℃以上者,每日测4次,体温达39℃以上者。每4小时测1次,待体温恢复正常3日后改为每日1次。每日记录二便1次,每周测体重1次。
四、按医嘱给予分级护理。
五、24小时内留取三大常规标本送验。
六、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患者的生活起居、饮食、睡眠和精志等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护理。
七、密切观察患者的神志、面色。舌象、脉象,皮肤、出汗、二便、体温。呼吸等变化。若发现异常或病情突变,可先行应急处理后,立即报告医师。
八、按医嘱给予相应饮食。掌握饮食宜忌。
九、针刺护理
1.针灸前做好准备和解释工作,交待施术中的感觉和注意事项,消除患者的紧张心理。并使其体位舒适,做好保暖和体位固定的护理。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观察患者神色变化、效果和反应,如出现晕针、折针、弯针等现象,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严格掌握针刺禁忌症和禁忌部位,如皮肤有感染、溃疡、瘢痕、皮疹处。肿瘤部位,有出血倾向及高度水肿者;胸背腰部不宜深刺等。
4.针后协助患者穿好衣服,安置舒适体位,并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术后修针和针具倩谐消毒工作。
十、灸法护理
1.严格掌握禁忌症,凡实证、热证、阴虚发热证,以及面部、大血管和粘膜附近,孕妇胸腹部和腰能部均不宜灸。
2.施灸时严密观察艾条燃烧情况。防止艾火灼伤皮肤、衣被,如有发生,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3、灸后局部起泡,小者无需处理。大者可用无菌注射器抽在泡为液体并以消毒纱布覆盖,防止感染。
4.施灸后,患者切忌当风,宜保暖,协助患者穿好衣服,记录施灸腧穴、壮数。留针时间,以及有无反应等情况并签名。
十一、遵医嘱按时准确给药。根据病征性质,在服药时间、温度、方法上应有所区别。服药后观察效果和反应,做好记录。
十二、指导及协助患者进行肢体功能锻炼。
十三、各种病证的护理,可参照各科相应病证护理常规。
十四、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十五、做好卫生宣教和出院指导。
编辑推荐: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