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断的基本原则
中医诊断的基本原则:整体审察;四诊合参;病证结合。
望神的临床意义
1.得神:即有神,临床表现为神志清楚,语言清晰;目光明亮,精彩内含,面色荣润含蓄,表情丰富自然;反应灵敏,动作灵活,体态自如,呼吸平稳,肌肉不削。临床意义:提示精气充盛,体健神旺,为健康的表现,或虽病而精气未衰,病轻易治,预后良好。
2.失神:分为精亏神衰和邪盛神乱。①精亏神衰临床意义:提示脏腑精气亏虚已极,正气大伤,功能活动衰竭,多见于慢性久病重病之人,预后不良。②邪盛神乱临床意义:提示气血功能严重障碍,气血津液失调,多见于急性病人,亦属病重。
3.少神:临床表现为精神不振,两目乏神,面色少华,肌肉松软,倦怠乏力,少气懒言,动作迟缓等。临床意义:提示正气不足,精气轻度损伤,脏腑功能减弱。常见于虚证患者,或病后恢复期病人。
4.假神:临床表现为久病、重病患者,本已神昏或精神极度萎靡,突然精神转佳,神志清楚,或目无光彩,突然目光转亮,久病面色无华,突然两颧泛红如妆。临床意义:提示脏腑精气衰竭,正气将绝,阴不敛阳,虚阳外越,阴阳即将离决,多见于临终之前。古人比喻为“回光返照”、“残灯复明”。
5.神乱:临床表现为焦虑恐惧、狂躁不安、淡漠痴呆、猝然昏倒。多见于癫、狂、痴、痫、脏躁等病人。
五色主病
1.我国正常人面色:红黄隐隐、明润含蓄,是有胃气和有神气的表现。所谓有神气,即光明润泽;所谓有胃气,即隐约微黄,含蓄不露。由于时间、气候、环境等变化,常色又有主色、客色之分。
2.五色主病:
(1)青色主血瘀、气滞、寒证、痛证、惊风。
(2)赤色主热证,亦见于戴阳证。
(3)黄色主脾虚、湿证。
(4)白色主气血不足、寒证、失血证。
(5)黑色主肾虚、寒证、水饮、瘀血、剧痛。
姿态异常的临床表现及意义
1.肥胖多因嗜食肥甘,喜静少动,脾失健运,痰湿脂膏积聚等所致。因形盛气虚,水湿难以周流,则痰湿积聚,故有“肥人湿多”、“肥人多痰”之说。
2.由于消瘦者,形瘦皮皱,多属阴血不足,内有虚火的表现,易患肺痨等病。故有“瘦人多火”之说。
姿态异常的临床表现及意义:
1.坐姿:
(1)坐而喜仰,但坐不得卧,卧则气逆,多为咳喘肺胀,或水饮停于胸腹等所致肺实气逆。
(2)坐而喜俯,少气懒言,多属体弱气虚。
(3)但卧不得坐,坐则神疲或昏眩,多为气血俱虚,或夺气脱血,或肝阳化风。
(4)坐时常以手抱头,头倾不能昂,凝神熟视,为精神衰败。
2.卧姿:
(1)卧时常向外,躁动不安,身轻能自转侧,多为阳证、热证、实证。
(2)卧时喜向里,喜静懒动,身重不能转侧,多为阴证、寒证、虚证。
(3)蜷卧缩足,喜加衣被者,多为虚寒证。
(4)仰卧伸足,掀去衣被,多属实热证。
(5)咳逆倚息不得卧,卧则气逆,多为肺气壅滞,或心阳不足,水气凌心,或肺有伏饮。
望头面五官
1.望头发:小儿发结如穗,枯黄无泽,伴面黄肌瘦多见于疳积;青少年头发稀疏易落,伴有腰膝酸软、健忘、眩晕多属肾虚。
2.目的脏腑分属:瞳仁属肾,称为“水轮”;目内眦及外眦的血络属心,称为“血轮”;黑睛属肝,称为“风轮”;白睛属肺,称为“气轮”;眼胞属脾,称为“肉轮”。
3.望目态:瞳孔缩小见于川乌、草乌、有机磷类农药及吗啡、氯丙嗪等药物中毒;瞳孔散大见于颅脑损伤、出血中风病等。
4.望唇:唇色深红多为热盛;唇色红润为正常人的表现;口唇赤肿而干多为热极;口唇呈樱桃红色为煤气中毒;口唇青黑多为冷极、痛极;人中满唇反为脾阳已绝。
5.望齿:牙齿干燥多为胃阴已伤;牙齿光燥如石为阳明热盛,津液大伤;牙齿燥如枯骨:是肾阴枯涸,精不上荣,见于温热病的晚期;齿焦有垢,为胃肾热盛,但气液未竭;齿焦无垢,为胃肾热甚,气液已竭;牙关紧急多属风痰阻络或热极生风;咬牙啮齿为热盛动风;睡中啮齿多为胃热或虫积所致,也可见于正常人。
6.望牙龈:牙龈红肿疼痛多是胃火亢盛。
(1)齿衄:齿缝出血,痛而红肿,多为胃热伤络;若不痛不红微肿者,多为气虚,或肾火伤络。
(2)牙宣:龈肉萎缩,牙根暴露,牙齿松动,多属肾虚或胃阴不足。
(3)牙疳:牙龈溃烂,流腐臭血水,多因外感疫疠之邪,积毒上攻所致。
小儿指纹病理变化的临床表现及意义
1.浮沉分表里
(1)指纹浮而显露者,为病邪在表,见于外感表证。
(2)指纹沉隐不显者,为病邪在里,见于内伤里证。
2.红紫辨寒热
(1)指纹鲜红者,多属外感表证、寒证。
(2)指纹紫红者,多属里热证。
(3)指纹色青者,主疼痛、惊风。
(4)指纹紫黑者,为血络郁闭,病属重危。
(5)指纹淡白者,多属脾虚、疳积。
3.三关测轻重
(1)指纹显于风关者,是邪气入络,邪浅病轻,可见于外感初起。
(2)指纹达于气关者,是邪气入经,邪深病重。
(3)指纹达于命关者,是邪入脏腑,病情严重。
(4)指纹直达指端者,为透关射甲,病多凶险,预后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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