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相关医疗机构及各位考生:
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3月29日24时,石家庄考点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从4月2日开始。为确保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16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2016年3月29日24时。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4月2日—4月17日(4月16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根据考生所在试用机构的隶属及所在行政区划(各单位审核确认时间安排见“附件1”),按时到审核地点进行现场审核、信息确认。
2、审核地点:石家庄凯旋门建国大酒店(天山大街238号),三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3、乘车路线:
新火车站乘坐71路:到石家庄学院北门下车;
解放广场乘坐32路:到石家庄学院下车;
谈固汽车站乘坐572路、南焦客运站乘坐79路:到以岭健康城下车;
4、咨询电话: 66175050 66175070 (审核确认期间除外)
三、审核时考生需提交资料及装订要求
网报成功的考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审核确认时间安排)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所有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姓名、出生日期一致,如果不一致请出具相关合法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之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二年;具有中等学校医学专业学历者,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时间需满五年。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计算截止时间为今年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之前即9月23日。期间变更执业地点者,到最后一次注册部门从注册系统中打印制式的历史信息查询表(含首次注册时间、地点、照片)并加盖注册部门公章。
3、《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可在附件2中下载,也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 下载。
特别提示: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款的规定,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为申请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的考生出具伪证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出具伪证的,注销注册,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对出具伪证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视情节予以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即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考生应与带教老师执业地点相符)。
7、考生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必须为鲜章)。
8、每个考生均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表格式样见附件3),需加盖法人手章和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表格式样见附件4)。
10、诚信考试承诺书(表格式样见附件5)。
11、试用机构不在河北省内的石家庄户籍考生,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医疗机构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合法医疗机构证明,并加盖发证机关公章。另外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
1、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4、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00—16:00,16:20—18:20。
5、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五、收费
1、收费标准按照《冀价行费[2013]46号》的规定执行:实践技能考试:280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医师:160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助理医师:140元/人。
2、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缴费将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并分为两次进行缴纳。实践技能考试缴费时间为:考生现场审核确认后,即可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18日。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及时关注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的实践技能考试。综合笔试缴费时间为: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通过的考生,请于2016年7月20日—8月10日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及时关注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年度的医学综合笔试考试。
特别提示:
1、请各位考生报名时牢记自己网报用户名及密码,方便查分及来年报名时使用,否则将不能进行查分,如果本年度考试未通过,第二年将无法进入系统,不能再次报名。
2、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所在辖区的规定日期进行审核确认,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者不予受理。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3、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相关链接:http://www.nmec.org.cn/Pages/ArticleInfo-0-10769.html)
4、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统一时间安排,责成专人组织本单位和本辖区考生到现场审核确认,并严把审核关,认真填写《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并由法人代表加盖手章并手写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严禁开具虚假《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对出具虚假证件、证明、材料者,将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考中心,国家医考中心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考生、责任人和机构负责人进行通报处理。
5、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凡是触犯以上行为的将定为犯罪行为,纳入刑法约束范畴。
7、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培训会尚未召开,如有变化及新要求,将及时在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上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1: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式样)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式样)
附件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式样)
附件5:诚信考试承诺书(式样)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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