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月22日24时
(二)照片采集和现场确认时间:2月15日—2月22日(节假日休息)
(三)佳木斯考点资格审核时间:2月24日—3月8日(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核日程表安排审核事项,审核日程表另行下发各单位,不接受考生个人申请)。
二、报名资格
参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及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照片采集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用于现场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佳木斯市公共卫生大厦219室(佳木斯市中山街648号)统一采集照片和现场确认。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二)可以在佳木斯考点报考考生:户籍在佳木斯市的考生,可以在佳木斯考点报名。 考生的试用机构所属地为佳木斯市辖区,与考生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可由试用机构推荐,在佳木斯考点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报考当年有效。
抚远县考生在佳木斯考点报名。
(三)院前急救和儿科专业加试要求: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加试专业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
(四)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的考生:选择农垦总局考点报名,并向农垦总局考点报送材料并现场确认。公共卫生类别和军事医学考试的现场确认时间:2月24日、27日、28日共三天,农垦总局考点有关医师资格考试的信息将在邮箱发布,Email地址:nongkenkaoshi@163.com,密码:nk123456,考点联系人:孙老师(0451-55198120、55196263)。
(五)学历证明: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5月末)。
(六)其他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扎扎实实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
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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