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局卫生局及局直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9年 第01号)要求,现将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6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医学综合笔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1.纸笔考试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2.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二)由考点统一采集考生人像,上传照片要求同《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手册(2017版)》,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照片不得美颜修改,文件小于40kb,格式jpg。
(三)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9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单位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
(四)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考点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将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请考生网上报名时认真填写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再打印《通知单》。
(五)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各单位集中向管理局卫生局反映。
(六)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5月末)。
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http://61.167.33.91:9080/byzcxtz/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对于无法提供上述2种证明材料的考生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情况证明保证书》。
(七)2019年各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实践技能考试费、综合笔试考试费均由考点代收,再由考点为统一上缴上级部门和各考试基地,执业医师345元/人,助理医师267元/人,任何单位不允许以各种形式乱收费。
(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nhfp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附件:1、2019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各单位现场确认时间表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卫生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9年资格审核提交考区材料及排列顺序
一、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一)《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二)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校研究生处出具该考生所学专业并准予2019年毕业的证明原件;
(五)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
(六)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七)第一学历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一)《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七)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注意事项
(一)每份材料装1纸质档案袋,档案袋正面粘贴材料目录,并逐项“挑勾”确认;
(二)材料报送:分门别类整理上报材料。类别(110、120、130、140、150、210、216、220、230、240和440);
(三)名单报送:电子文本1份,纸质文本1式1份;
(四)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正在补办身份证还需提供带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五)试用机构为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放在个人材料最后一张位置;
(六)考生所提供的复印件涉及单位和学校的部分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2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I)
考点 |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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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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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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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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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报考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提交材料 | ||||||
《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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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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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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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格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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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或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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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执业医师加试(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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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或《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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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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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Ⅱ)
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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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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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号 |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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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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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研究生直接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 ||||||
《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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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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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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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该考生专业及准予其2019年毕业的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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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医院出具的实习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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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认证报告(若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5月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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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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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Ⅲ)
考点 |
|
类别 |
|
序列号 |
| |
姓名 |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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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提交材料 | ||||||
《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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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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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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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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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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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或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试用情况证明保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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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执业医师加试(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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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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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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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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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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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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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
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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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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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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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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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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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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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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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4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
医学学历 |
|
所学专业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
报考类别 |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
邮编 |
| ||||||||
登记号 |
|
法定代表人 |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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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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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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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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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注: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5-1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7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5-2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 否
承诺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5-3
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于 年考取 学校 专业(硕士、博士) 研究生,拟于2019年毕业。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如有虚假,视为假报学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二、本人熟读并充分理解以下内容: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部长令〔1999〕第4号)规定,对于假报学历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考试资格。
三、本人凭(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领取综合笔试准考证及《医师资格证书》。
以上承诺真实有效,为本人真实意愿。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 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4
考生身份、学历情况证明保证书
我以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医生确是我单位在岗职工,保证其所提供的身份和学历证书真实、有效。以上保证及证明如有虚假,我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19年2月 日
附件6:
各单位审核材料时间表
审核时间 |
单位名称 |
2月15日 |
农垦总局总医院、哈尔滨管理局、浩化、佳南 |
2月18日 |
宝泉岭管理局、绥化管理局、农垦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
2月20日 |
红兴隆管理局、九三管理局 |
2月21日 |
牡丹江管理局、齐齐哈尔管理局 |
2月22日 |
建三江管理局、北安管理局 |
注:由于时间比较紧张,请各单位于审核当日八点三十分准时到场,若有调整审核时间的,请各单位之间自行协调,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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