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的通知
为确保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顺利进行,按照成都市考点办现场审核安排,现将我区现场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19年2月13日—2月19日
二、现场审核地点
温江区卫计局医政科
地址:温泉大道2段503号,208室
三、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温江区2019年医师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2)
四、现场审核资料
按照《2019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考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目录》(附件3)、《2019年医师资格报名现场审核资料》(附件4-10)要求,准备和装订好现场审核所需资料(一套),不需提供照片。
五、考试费用
另行通知。
六、现场审核方式
按单位统一报送方式进行现场审核。除诊所、门诊部外,其余各公立、民营、厂矿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相关卫生单位收集审核本单位考生资料,统一进行现场审核。(各镇、街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村卫生室考生现场审核资料收集、审核及报送)。
七、其他
2019年温江区医师资格考试群QQ群:739271872
联系人:王老师、邓老师
联系方式:82722063
附件:1、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2、温江区2019年医师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3、2019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考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目录
4-10、2019年医师资格报名现场审核资料
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2日
附件1
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2019年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2019年将在全国举行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启用2019年版考试大纲,中医类别考试大纲不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24时。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自2019年起,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8日,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21日,具体由各考点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纸笔考试。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中医专业、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二)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四、其他事项
(一)全省所有公共卫生类别和部队考生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全部由成都市考点承担。口腔类别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由成都、南充、自贡、攀枝花市4个考点承担。其中成都市考点承担成都、绵阳、乐山、德阳、眉山、雅安、广元市,阿坝、甘孜州9个市(州)口腔类别考试工作,南充市考点承担南充、广安、达州、遂宁、巴中市5个市口腔类别考试工作,自贡市考点承担自贡、宜宾、内江、泸州、资阳市5个市口腔类别考试工作,攀枝花市考点承担攀枝花市、凉山州2个市(州)口腔类考试工作。公共卫生、口腔类别和部队考生报名和现场审核仍在原考点。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由各考点承担。
(二)今年我省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五、考点联系电话:
成都市 028-86750704
广安市 0826-2348628
绵阳市 0816-2217172
乐山市 0833-2495079
德阳市 0838-2901690 0838-2902170 0838-2202585
宜宾市 0831-2316162 0831-8220874
达州市 0818-2106067
内江市 0832-8323711 0832-2210025
广元市 0839-3266804
泸州市 0830-3121120
南充市 0817-2391259
自贡市 0813-5508102 0813-8220291
遂宁市 0825-2655855 0825-2655618
眉山市 028-38195683
资阳市 028-26639611 028-26523826
雅安市 0835-2223077 0835-2867550
巴中市 0827-5281556
攀枝花市 0812-3340928 0812-3332702
凉山州 0834-3952093
阿坝州 0837-2828731
甘孜州 0836-2852890
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8日
附件2:
温江区2019年医师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表
时间 |
报名单位 | |
2019/2/13 |
上午 |
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
下午 |
区三医院、柳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盛镇中心卫生院 | |
2019/2/14 |
上午 |
金马镇中心卫生院、万春镇中心卫生院、涌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寿安镇中心卫生院 |
下午 |
公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宁镇卫生院、永盛镇卫生院、其他区属医疗卫生单位 | |
2019/2/15 |
上午 |
民营、厂矿、学校医院 |
下午 |
民营、厂矿、学校医院 | |
2019/2/18 |
上午 |
民营诊所、门诊部、校医务室等 |
下午 |
民营诊所、门诊部、校医务室等 | |
2019/2/19 |
数据整理、补漏、补缺 |
附件3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目录
序号 |
申报材料名称 |
份数 |
备 注 |
1 |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
1* |
|
2 |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单位盖鲜章) |
1* |
|
3 |
毕业证书复印件(验证单位盖鲜章) |
1* |
验原件 |
4 |
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4月10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报名点审核人员签字确认) |
1 |
|
5 |
以中专学历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档案(包括录取信息、毕业证信息、学籍信息等)和市(州)教育局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非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以上两种材料其中一种和2018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证明(成绩单或准考证),不能提供2018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证明的按首次报考提供材料 |
1 |
|
6 |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合格证明》(试用单位盖鲜章),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
1* |
|
7 |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证单位盖鲜章), |
1 |
执助申报执医考生提供,验原件 |
8 |
《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验证单位盖鲜章) |
1 |
执助申报执医考生提供,验原件 |
9 |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变更注册地点的需要提供首次注册证明,执业时间应连续不间断) |
1 |
|
10 |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卫生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
1* |
|
11 |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
1* |
|
12 |
《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报考承诺书》 |
1 |
2018年毕业生 |
13 |
《当年毕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
1 |
2019年毕业生 |
14 |
部队现役考生统一使用身份证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
||
15 |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
1 |
短线加试考生提供 |
16 |
《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的证明》 |
1 |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生提供 |
17 |
四川省中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
1 |
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提供,验原件 |
备注:1.“*”项目是所有考生必备材料,其余项目根据报考考生情况提交材料。
2. 资料按照此序号顺序装订整齐。复印件要求完整、清楚,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其原件均由所在的医疗机构及区、县卫计局核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附件4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军队考生审核证明
兹证明考生 (证件类别及其号码: ),试用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在 工作期间胜任岗位工作,考核合格,同意报考。
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附件6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
我是报考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现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承诺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服从考试组织安排,接受工作人员报考期间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承诺报考过程中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按规定接受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 ) 否( )
承诺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号:
年 月 日
单位法人签字: 单位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
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8
当年医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将授予专业学位。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硕(博)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考点办公室审核。如果不能按时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资格。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个人信息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工 作 单 位 |
工作岗位 |
|||||
加 试 内 容 |
院前急救 □ 儿科 □ | |||||
考生承诺 1. 本人自愿申请参加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2. 本人获得医师资格后,限定在加试内容所对应岗位工作。 3. 通过加试获得的医师资格不作为加试专业范围之外的注册、执业资格依据。 4. 以上个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5. 本人能够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
单位审核: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考点审核: 考点盖章: 经手人签字: |
考区审核: 考区盖章: 经手人签字: |
附件10
2019年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工作证明
兹证明考生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至今在 乡镇卫生院或乡(镇)村卫生站(室)工作已满一年(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复印件)。
(本证明仅用于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区(市)县卫计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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