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启东)
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已于1月28日24时截止。各考生请于2月15日起凭考试报名成功单至启东市卫计委医政科现场报名、审核材料。我市的现场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按2014版报名规定执行):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申请表一式两份,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在照片处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必须和填报单位一致),其中考生照片应为近6个月内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请提供电子照,现场上传)。
(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门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证明,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单复印件
往年参加过考试人员再次报考,将成绩单复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报考所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应届研究生毕业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无效。毕业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号,入学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位类别等内容。科学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3、中专毕业证书原件统一收齐交省医考办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还(4月底左右)。
(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学历证明辅助材料
1、中专学历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部分江苏自考考生请在http://www.jsbys.com.cn/上查询并打印。医疗机构具体负责考务工作的同志需逐一网上核对并签名,签署审核日期。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不需要提供该项内容(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效期至2019年4月)。
3、专升本需另提供专升本计划,大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4、转专业者需提供学校转专业计划、名单和在校期间学籍卡。
(七)考核合格证明
考核证明分为两种,分别是《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未取得任、何执业资格的考生,其中:2018年前毕业的考生,试用起止时间按2018年2月-2019年2月填写;2018年当年毕业的考生,该证明分两阶段各填写一张,第一阶段是2018年8月-2019年2月,第二阶段是2019年2月-2019年8月,第一阶段证明同时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现场审核时提交;第二阶段证明在2019年 8月20日- 8月 24日间提交。试用期为一年以上的顺应延长填写考核时间。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执业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其中大专学历执业期需满2年(2017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执业期需满5年(2014年8月31日前注册)。
3、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只需提供所在实习机构出具的已完成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证明,不需要再另提供考核证明。
4、考核合格证明全省统一格式,自行设计或其他格式一律无效。
5、考核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出具。
6、试用期或考核期内涉及多家单位的,各单位均应提供相应时间段的考核合格证明。
7、考核合格证明中“报考类别”项与“岗位”项及带教老师资格类别须符合考生专业,且在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
8、出具虚假考核合格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三年内报名资格,并通报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考生申请类别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2、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
(九)其他
1、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提交执业助理
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第二页都要复印)。大专生的《医师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时间必须为2017年8月31日之前,中专生的《医师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时间必须为2014年8月31日之前。如《医师执业证书》非首次注册,需在医师联网注册管理软件上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并打印盖章。
(十)2019年南通市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
医师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一份(qdsyzk@163.com),其中考生联系电话项目必填。
二、送审材料要求
提交材料时请按顺序存放所需材料,复印件(包括打印的)全部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材料不齐者,不予审核。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每张都要盖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公章(红章),考生需本人逐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签日期,医疗机构考务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均需逐张审核并签名,盖公章,签署审核日期。
三、现场报名时间安排
启东现场审核时间为2月15日,2月17日-20日,上午8:30,下午2:00。
由于现场报名时间很紧,因此请各医疗机构务必严把初审关,并按时提交材料。报名中涉及的其他问题,请电话联系(83351119),我们将尽快予以答复。同时请各位考生牢记报名密码,以备日后打印准考证使用。
启东市卫计委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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