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河区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区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相关工作,根据省卫健委和合肥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花名册
1.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在2019年2月12日前将《2019年合肥市各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电子版发至邮箱:362703052@qq.com。现场审核将按照《花名册》进行审核,不在名册内的考生,不予审核。请各单位在核对完整无误后再发至邮箱,花名册不得缺项漏项,中途不得添加报考人员。
2. 纸质版《花名册》在现场审核时带来,要求必须法人亲笔签字,不予挂靠;经办人信息要完整无缺。
二、现场确认安排
(一)包河区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2日,各级各类单位日程安排详见附件5,请注意务必按照日程安排由经办人带领考生本人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管理及综合监督科(包河区政府南楼522室),联系电话:63357410/63357308。
三、提交材料及整理顺序如下(不要装订)
1、毕业证书原件;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审核确认后打印)2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安徽省医师资格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需提供带教老师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7、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8、在院前急救与儿科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加试。申报考生须按要求填写《2019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申请表》2份;
9、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10、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出师证书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省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1、单位统一由法人签署的《2019年合肥市各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每人一份);
13、其他规定的材料。
所有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区卫计局打印、考生签字确认,请注意查看报名表是否产生序列号,无序列号的申请表无效。
2、助理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以助理执业证书注册时间算起,中专满5年,大专满2年。看首次注册日期,如果是次年注册的,以医师资格证书当年3月1日算起;如果是非次年注册的,以实际注册时间算起。
3、应届考生填报《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试用起止日期填报从去年的8月份至今年3月份止,《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时间从今年3月份始截止到今年8月份止;历届生填报《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从去年的元月份始至今年3月。
4、我局将按照各单位上报的花名册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材料,花名册上报后不得更改。单位必须委派花名册上的经办人报送现场确认材料,不接受考生个人报送材料。
5、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考生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确认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使用虚假材料报名”进行处理。
7、今年考生仍将在网上自行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不再由考点打印发放。
五、其他事项
现场审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单位参考人员,指导考生核对本人填报信息、准备报考材料,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如后期省市有新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即时在包河区医政工作群内通知(群号:145939501;248605705),请各单位及时关注。
附件1: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附件2: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4: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附件5:2019年包河区执业医师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附件6:2019年合肥市包河区医疗卫生单位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附件4:2019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附件5 日程安排.docx
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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