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办公室关于实施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简易程序的通知
各考点: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简化报名手续,方便考生,经研究决定,河南考区实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简易程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未通过上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的考生,如报考信息没有任何变化,可在第二年现场确认时提交上一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证明》和身份证,并签署《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简易程序知情承诺书》,不需再次提交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其他书面材料。
二、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生继续提供《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知情同意书》《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法定代表人责任承诺书》。
三、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遗失、照片签字盖章不全、污损无法辨认、隔年使用等情况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仍按标准程序提交现场确认材料。
四、考点审核考生提交的简易程序材料无误后,在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表头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标识章宽度根据内容调整,行高10.0mm,边框粗3磅,内容为“简易程序”,字体为三号黑体。
五、考生报考信息有变化而提交虚假承诺的,视为提交虚假报名材料。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款给予取消当年考试成绩,2年内不得报考处理。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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