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关于2019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费和考务费缴费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有关报考机构和考生:
为做好海珠区201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费和考务费的缴费工作,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0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含[2018]1659号)的精神和广东考区、广州市考点有关报考工作的安排,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海珠区有关考试费和考务费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已审核通过的海珠区辖区100个大小医疗卫生机构的950名考生。对于放弃缴费的考生,各机构请做好登记和及时上报。
为保护考生隐私,如果需要具体考生名单,请在海珠区医政QQ群与报考点工作人员联系获取。
二、缴费标准
1. 医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段缴费,考试收费包括考试费和考务费。
(1)考试费标准
“实践技能考试”不区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临床类均为160元/人,口腔类均为260元/人,公共卫生类均为255元/人,中医类均为185元/人。
“医学综合笔试”不区分类别,执业医师均为144元/人,执业助理医师均为72元/人。
(2)考务费标准
“实践技能考试”不区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各类别(临床类、口腔类、公共卫生类、中医类)均为19元/人。
“医学综合笔试”不区分类别,执业医师均为5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均为28元/人。
2. 对“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再收取“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和考务费。
三、考试费和考务费缴费工作时间
此次收取的只是“实践技能考试”的考试费和考务费,于2019年4月8日—12日内完成有关收费工作,逾期不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机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和考务费的收取有待“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出来后,再另行通知。
四 、缴费方式
1. 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授权委托,本报名点负责登录“广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录入有关缴费信息后,打印该机构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
2. 缴费机构收齐该机构考生的考试费用后(各机构的缴费明细见附件3),到海珠区报名点(海珠区宝岗路宝龙直街7号之五怡龙大厦)现场录入缴费机构的名称、报考的类别、人数和考试费用,打印该机构的“广州市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注:因涉及纸质“执收单据”的原因,上级有关部门已反复强调,今年缴费不接纳现场手机支付。)
3. 缴费机构凭此“广州市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到以下银行网点缴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广州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如遇银行拒收,可以拨打38923016咨询或投诉。
4. 银行收取有关费用后,会打印纸质缴费“执收单据”给缴费机构,缴费机构要把其中的第一联、第三联“执收单据”尽快(4月16日星期二前)交回报名点,经核实签名,才视作缴费成功。
五、缴费联系方式
海珠区报名点:广州市海珠区社区卫生发展指导中心
地址:海珠区宝岗路宝龙直街7号之五(怡龙大厦)二层
电话:020—84392979。
六、有关要求
医师资格考试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包括报考人员备案、现场报名、考试费缴交、考试通过人员的资格证和“医师资格考试申请表”领取等工作环节,时间跨度贯穿一整年,我们只面向各报考机构完成以上工作。请各报考机构重视此次的考试费和考务费的缴交工作,及时通知并收齐本机构的有关考生缴交的相关考试费用,以免耽误考生的考试。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 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8]1659号)
2.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3.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海珠区各机构缴费明细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3)实践技能考试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海珠区各机构缴费明细.xlsx
附件下载: (附件1)省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附件下载:(附件2)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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