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省2020年医师考试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考试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24时。
(二)网报考点选择
在网报系统中选择考点时,在我市的所有医疗机构的考生,除了公共卫生专业考生,其他的考生都选择朔州(代码07)。
全市公卫类别的考生选报考点为太原考点(代码:01),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收取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一)临床类别:2020年6月10—23日。
(二)中医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三)口腔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四)公共卫生类别:2020年6月13—14日。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0年6月23—29日。
具体由我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级配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二)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2: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1:35。
(二)纸笔考试。
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和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三、收费标准
(一)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
1.临床、公共卫生类别考试费标准259元/人。
2.中医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费标准237元/人。
3.口腔类考试费标准279元/人。
(二)医学综合笔试收费标准
1.纸质考试执业医师25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28元/人。
2.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3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68元/人。
3.军队和加试考生,另加收考试费纸质考试25元/人,计算机化考试35元/人。
四、现场审核
(一)现场审核时间
个人由本单位统一收集材料,于2020年1月10日-2月3日期间去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市直有关报名点提交报名资料。
各单位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20年2月10日-2月13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单位 |
2月10日 |
平鲁区、右玉县 |
2月11日 |
山阴县、应县 |
2月12日 |
怀仁县、市直市管医院 |
2月13日 |
朔城区 |
2月14日 |
各单位补交材料 |
朔州市考点现场审核地址:朔州市民福东街卫生大楼五楼5008房间,咨询电话:0349- 5990120(工作日)。
(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
2.毕业证书原件
3.大专以上学历的提供学信网上核查的学历证明,中专学历考试提交学籍档案。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还需提交助理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毕业证书复印件
7.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
8.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院校研究生处出具花名表一份,表上需注明入学时间和所学专业。
10.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盖单位章。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按照试用期机构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现场确认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报名。
2.朔州市军队考生报名统一在省直考点现场确认,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由各考点统一代理报名,后交由省直考点确认。
五、其他要求
(一)报名时提供的个人材料打印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
(二)报名资格条件按照2014年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报考条件执行。
(三)现场审核以单位上报审核,原则不受理个人审核。 (四)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及市直市管医疗机构收取材料时要核对考生的报名信息与提供原件是否一致、上传照片是否合乎要求、本人签字不得空缺、医疗机构代码是否录入正确、单位名称是否完整等,并现场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
(五)个人材料钉在一起,不装袋且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医师资格申请表》放在首页。
(六)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报名点现场审核时一并考生名单及考生报名统计表(附件4)。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4:考生报名统计表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6日
附表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表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表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表4
考生报名统计表
级别 |
类别代码 |
类别名称 |
收费标准 |
人数 |
收费总额 |
执业 |
110 |
临床执业医师 |
259 |
||
120 |
口腔执业医师 |
279 |
|||
130 |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
259 |
|||
140 |
中医执业医师 |
237 |
|||
150 |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
237 |
|||
助理 |
210 |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
259 |
||
216 |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259 |
|||
220 |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
279 |
|||
230 |
公共卫生助理医师 |
259 |
|||
240 |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237 |
|||
250 |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
237 |
|||
440 |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237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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