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大学医学院,国家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
为了保障今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新常态下的疫情防控要求,特制订以下指导意见。
1、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针对医师资格考试制定周密详实的防控方案,采取切实手段保障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最大程度消除疫情隐患,确保参加考试人员“零感染”,确保全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全有序。
2、具体措施
医师资格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分人员管理、场地管理、现场管理和后勤管理四部分。
(一)人员管理
1.在考试前。
(1)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均实行“报备制”。
(2)2020年浙江考区审核确认通过的参加考试考生23203名,2020年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的考官980名、考务人员900人,将上述人员名单报所在地卫生健康委和考核基地。
(3)各考点、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要利用各类别考试期限,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做好考试场次、轮次安排,及时通知到考生,不同轮次间考生错峰入场,避免人员成规模聚集。
(4)各考点要提前通知已经确认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及国外旅居史的需要提供考试前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省疫情防控办需要,可及时调整防控要求。
(5)对考务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要主动申报14天内是否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对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安排参与考务。
(6)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医疗、公卫、安保、引导员、后勤保障等,要求同考务人员。
2.在考试期间。
(1)除已经确定的名单外,其余人员原则上不能进入考场及考试相关区域。
(2)考生、考务人员、巡考人员进入考场实行“亮码+测体温+戴口罩”管控措施。
(3)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绿码”,体温37.3℃以上的考生,持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外旅居史,经考点、基地专家组综合评估基本能够排除的,在实践技能考试中安排到最后考试,综合理论考试安排在单独的考室。
(二)场地管理
1.考试场地安排要求宽敞,保持良好通风;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符合《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肺炎机制综发〔2020〕50号)的要求。
2.座位布置规整有序,保持间距不少于1米。
3.考试区域、工作区域按要求布局,做到相互不干扰,最大程度避免人员聚集。
4.考试前按要求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考试时考场清洁安全。
5.每个考点和基地均要安排一间相对独立的房间作为留置观察区,另外在综合理论考试时每个考点设置发热隔离考场,每个考点要安排足够的备用考室(含发热隔离考室)数量1-3个,每间设5个考位。
(三)现场管理
1.在国家基地、考点设立疫情防控及医疗专家组,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委派专业人员指导各考点落实环境、物表等预防性消毒,考试期间全程蹲点现场指导,指导做好异常人员处置。
2.每间考室外放置免洗手消毒液,要求考生自备一次性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实践技能考试还需自备清洁的无标识白大褂及一次性帽子、面屏(限口腔类别考生)。
3.在考场内的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4.尽可能减少考点入口,原则上每个考点开放一个入口,考点入口安排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如有参考、监考及考务人员出现体温异常,立即安排留置观察。
(四)后勤管理
1.基地各功能区除考试必须使用物品以外,还需备足疫情防控物资。口腔类别考试基地还需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目镜及面屏。休息室、洗手间配备足量的洗手液、擦手纸、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
2.增加考生休息室的数量,降低人员密度,避免考生聚集。
3. 考试期间在避免人群聚集的原则下合理规划就餐安排,确保人员取餐和就餐间隔1米以上。要尽可能采取单独包装、直接配送、独自食用的形式进行分散就餐。
附件:
1.2020年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
2.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应考须知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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