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执业医师考试 > 考试资讯 > 正文

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

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医师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

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有关要求,在前期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

  二、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

  三、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要加强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要定期评估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困难。需要技术支持的,请与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技术部门联系解决。电话:010-62197928(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 《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解读

 

扫描/长按二维码可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了解2020医师资格资讯
下载医师笔试历年真题
了解医师资格经验技巧
下载2020医师资格试题

执业医师万题库下载微信搜"万题库执业医师考试"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临床执业医师
共计7690课时
讲义已上传
118920人在学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共计5421课时
讲义已上传
138471人在学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共计2982课时
讲义已上传
24795人在学
中医执业医师
共计842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57826人在学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共计1445课时
讲义已上传
35781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4年考试还有
2024年技能考试:6月15日开始
执业医师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执业医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执业医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执业医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执业医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