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网上报名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2020〕14号)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报考人员
通过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含缺考与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考生)。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自行报名,无须再进行现场审核。
(二)报考类别
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三)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从10月11日起至10月18日24时。
(四)缴费时间及要求
1、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2至10月20日。
2、缴费地点:考生医疗机构所在辖区卫健局,各有关医疗单位。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形式
全部考试均为计算机化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0年11月6日至13日期间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费用
报名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8〕142号)文件要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报名费用为:执业医师:25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28元/人(考生请自备零钱)。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前考生自我体温测量或者健康码显示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报名所在考点,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考生考试当天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健康码和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承诺书签署完整、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身份核验无误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乐山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本人考前14天内无境外出行史或居住史,无前往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近3天内无发热症状,无咳嗽、咽痛、胸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无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无接触其他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本人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