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广元考点通知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通过2020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临床执业医师(11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140)和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0)考生(含缺考与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无须再进行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18日24时。逾期未报名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二)考试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缴费地点: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大厅(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726号)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8〕142号)文件要求,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报名费用为:执业医师:256元/人 ,助理执业医师:128元/人(考生请自备零钱)。逾期未缴费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至15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和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考试形式
全部考试均为计算机化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0年11月6日至13日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考试时间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配合完成疫情防控检测,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出具健康码(考生在考试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广元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携带如实填报的健康监测记录表(见附件),接受体温检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
根据国家卫建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指引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2020〕7号)和国家卫建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2020〕8号)文件要求。1.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2.考前考生自我体温测量或者健康码显示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考点,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3.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场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联系方式
考点办联系电话:0839-3266804。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考试健康监测记录表(考生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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