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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拟于2021年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于2020年11月16日前向所在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手续,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人员提供)、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带教老师执业类别应与考生报名类别一致)、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助理报考执业人员提供)、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报考执业人员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盖医疗机构公章,其中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加盖所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章)交所在医疗机构。
2.各医疗机构要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本单位(辖区)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报市卫健局医政医管科。
3.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考生不予在我市报名参加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联系人:洪振东、洪燕萍,联系电话:86382420,电子邮箱:nawjyz2019@126.com。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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