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佛卫函〔2020〕173号,附件1)通知精神,接佛山市医考办的通知和安排,现将禅城区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市医考办审核、省医考办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是各考生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2020年9月1日以前被医疗机构录取试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人员,将不得在禅城区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请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时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21年度拟在禅城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符合要求的在读研究生)办理备案手续。严禁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备案,不可为不符合报考规定的人员备案。
二、各单位收集备案人员信息填写《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2,原件一式两份,超过一页的每页必须注明表格名称、页码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上交Excel格式),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原件与电子版(电子版使用Excel格式)送至禅城区卫生监督所,电子版请发到51974549@qq.com,报备时应同时附上纸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同时加盖公章)。逾期视为放弃备案,名单一旦上报省医考办,无法申请增加或者修改。
附件:
附件1.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xls
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区韵瑜,联系电话:82321982,电子邮箱地址:519745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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