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考点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计算机化)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的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考区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做好大庆考点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计算机化)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结合大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类别及条件
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2020年在大庆考点报名的考生,且通过本年度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计算机化)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含缺考与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的考生)可参加“一年两试”,考生无需进行再次审核。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电气与信息学院(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14日-11月15日。
临床类别、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2020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类别、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全面实行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根据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国家医学考试网”系统时限为准,最晚不晚于开考前。
四、考生须知
1、按照黑龙江省考区医师资格考试疫情管理要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大庆的考生,需按照大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相关防控工作要求进行隔离、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后,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参加考试:
(1)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手机出示健康码。
(2)健康码黄码或中高风险地区返庆考生需要出具准考证考试时间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大庆市核酸检测单位,见附件1),费用自理;龙江健康码绿码考生不需要核酸报告!
(3)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须按照要求手填,填写完整,不得空项(附件2),在考场入口处,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同时上交承诺书(只11月14日上午场,交一次)。
3、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流调及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筛查工作,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防控筛查的、或筛查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拒不配合防控筛查工作、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情节恶劣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除因考试核验身份需要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并自觉与其他考生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交头接耳、相互接触、传递物品等。
5、为避免下雨等不良天气,请考生一定提前准备好雨具等,考场不提供。计算机化考试,考生不需要携带任何文具。另外,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车钥匙、电子产品、香烟、打火机、钥匙串、眼镜盒、化妆品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有携带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6、其他要求以当天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积极配合大庆考点考务办工作人员,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计算机化)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工作在即,请各位考生做好各项安排,安全抵达考点参加考试。全社会要共同努力,爱护帮助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考生要认真阅读考试公告、掌握考试内容、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交通安全,诚信考试、积极配合,确保顺利完成医学综合(计算机化)考试,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大庆市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临床,0459-4607909;中医,0459-4663610。
附件1:大庆市核酸检测单位
附件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大庆市医师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附件1
大庆市核酸检测单位
序号 |
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具体位置 |
预约电话 |
1 |
林甸县医院 |
林甸县林甸镇大祁街与南城路交汇处 |
15846892633 |
2 |
林甸县中医院 |
林甸县林甸镇长盛街与同仁路交汇处 |
13298770778 |
3 |
肇源县总医院 |
肇源镇南环大街298号 |
15245939337 |
4 |
肇源县中医院 |
肇源镇迎宾大道东 |
13634896333/18346351002 |
5 |
杜蒙县人民医院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乌尔善路阿拉腾街兴建巷 |
3407365 |
6 |
杜蒙县中医院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北二道街 |
13946929910 |
7 |
肇州县人民医院 |
肇州县油田北路路西 |
15214590794、15214590574 |
8 |
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大庆市大同区同阳路340号 |
6166011、8180120 |
9 |
大庆市人民医院 |
开发区建设路241号(北院)、龙凤区凤舞路15号(南院) |
6612101/6612686(北院)6053114(南院) |
10 |
大庆市中医医院 |
大庆市萨尔图区保健路8号 |
5865114、5865151 |
11 |
大庆龙南医院 |
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十路 |
5910267 5910099 |
12 |
大庆油田总医院 |
萨尔图区中康街9号,住院二部二楼体检中心 |
5804187 |
13 |
大庆市第二医院 |
红岗区解放一街29号 |
5201940 |
14 |
大庆市第三医院 |
让胡路区让杜路192号 |
8881300 |
15 |
大庆市第四医院 |
让胡路区中央大街198号 |
8885200 |
16 |
大庆市第五医院 |
龙凤区龙凤大街287号(一部)、龙凤区兴化北街122号(二部) |
6752917(一部)/6761322(二部)/6915343(二部发热门诊) |
附件2: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大庆考点)
姓 名 |
手机号 |
||
报名机构 |
|||
准考证号 |
|||
身份证号 |
|||
现居住地 |
省 市 县(区) 具体门牌号: | ||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 |||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6、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