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20年医师执业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2020年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注册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科专业;4.儿科专业;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7.精神卫生专业;8.职业病专业;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12.急救医学专业;13.康复医学专业;14.预防保健专业;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17.重症医学专业;18.麻醉专业;19.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二)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2.口腔麻醉专业;3.口腔病理专业;4.口腔影像专业;5.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三)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1.公共卫生专业
(四)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中医专业
2.中西医结合专业
(五)在乡镇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注册。其他医疗机构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其中一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三、注册体检
(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的注册对象可在本单位进行体检。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选择以上一家医院进行医师执业注册体检。
(二)上述机构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中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四、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窗口现场办理的需提交,网上提交的填写相关完整内容);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贴照片);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外部共享数据获取);
6.学历证书(外部共享数据获取);
五、注意事项
1.符合注册条件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完成医师执业注册,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对医师个人申请注册业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县卫生健康局审批。纸质医师执业证书由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打印,确需打印的,凭身份证到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二楼C10-11卫生窗口打印(七星街道江滨西路600号),联系人:潘月文,联系电话:86230537。
2.本次注册工作集中受理时间:11月5日—30日,请各单位及时收集、审核并提交申请。
3.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是依法对医师队伍进行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须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
4.申请人须根据本人及单位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执业范围,首次注册后变更执业范围的,严格按《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1)386号)执行。
附件:新昌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浙江省执业医师注册健康体检表》(2017版)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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