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为确保重庆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序推进,并结合潼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1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1年须网上报名,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8日
三、现场审核对象
所有在2021年1月6日至1月21日内,通过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提交成功,并打印出《报名成功通知单》,且打印后未修改信息的考生。
四、现场审核地点审核地点为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405室(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42号)。
五、现场审核要求
为确保今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年)》进行资格审核,坚决贯彻落实文件规定,允许港澳台考生持大陆居住证报考。发现报考考生所属院校违规办学的,将与区教委进行衔接。
口腔、公卫类别考生由我区初审后,再将考生资料报送至中心考点(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点审核。
各考生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现场审核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和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9.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
六、审核工作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需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现场审核事宜,进入审核点必须配合体温检查,佩戴口罩,如遇人员较多,依序排队,人与人之间距离至少1米以上,不得在现场资格审核区域内聚集、滞留,确保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平稳进行。
每日报告制度。资格审核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并根据审核实际情况随时向考区上报。
七、其他事项
(一)为减少报考人员往返次数及时间,各单位报考人员应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填写清楚,并加注
意见及签字盖章后带来。
(二)请各镇街医疗卫生单位通知辖区诊所和符合报考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时参加现场审核。
(三)未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考生,请按下列要求数码照像,并用移动盘将照片拷贝到现场审核点上传。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白底彩色数码照片,文件大小不大于40KB。
请各有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确保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咨询电话:医政医管科 44561453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4.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知情同意书;5.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提交材料清单;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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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
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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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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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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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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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起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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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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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起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4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考生知情同意书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有关要求,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按下列条件管理:
(一)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类别注册为“临床或中医”,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可按规定参与职称评聘。
(三)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本人已阅知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管理政策,保证服从相关规定,诚实应考、依法执业。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提交材料清单及顺序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审核时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①研究生学历还要提交1年毕业实习证明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证明;②五年制本科学历以上考生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③专升本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专科及本科毕业证复印件)
4.助理医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复印件(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提供)
5.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另带教老师的执业类别必须与考生拟报考类别一致):①执业助理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考生提交);②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专科学历报考助理医师或本科学历以上报考执业医师考生提交)
6.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应届毕业生提供,试用起止时间填满一年为有效)
7.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8.在学信网上打印含二维码的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备案注册表(重庆市内中专毕业文凭首次报考考生原则上需提供学籍档案,重庆市外中专毕业文凭首次报考考生原则上回毕业学校所在地报考)
9.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同意书(报考216提供)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①试用机构的执业许可证上必须要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范围,其中没有执业医师的村卫生室不是合格的试用机构;②加试人员必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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