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沛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开展2020年沛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24时。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二、确认时间及地点
沛县地区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2月4日(周二)至2020年2月7日(周五)上午9:00-下午5:00,超时考生现场报名将不予受理,具体单位审核时间见附件。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楼506室医政医管科。咨询电话:0516-89887880;0516-80356671。
三、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考生到报名点审核时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点审核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请考生本人签字(每张申请表上有两处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大陆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6、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承诺书上写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9、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10、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1张。
四、注意事项
1、请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严格按照材料顺序排列整齐,便于现场确认有序进行。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2、身份证→3、毕业证→4、电子注册备案表→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6、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2、报考执业医师:本科学历报考时间应为2019年8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助理资格作为报考依据;高职学历(大专)报考时间应为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助理资格作为报考依据;中专学历报考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助理作为报考依据。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见附件。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2020年沛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 |
2月4日 |
2月5日 |
2月6日 |
2月7日 |
上午 |
沛县人民医院 |
龙固 |
朱寨 |
胡寨 |
大屯煤电公司中心医院 |
大屯 |
闫集 |
魏庙 | |
敬安 |
县直单位 |
孟庄 |
栖山/王店 | |
沛县汉城口腔医院 |
杨屯 |
河口 |
五段 | |
下午 |
沛县中医院 |
安国 |
城镇 |
张寨 |
沛县嘉华医院(郝寨) |
朱王庄 |
城关 |
张庄 | |
沛县国泰医院 |
鸳楼 |
城南 |
崔寨 | |
沛县复兴眼科医院 |
鹿楼 |
湖屯/湖西 |
唐楼 |
注:一级医院及个体诊所不受时间限制。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及承诺 |
合格 ( ) 不合格( ) 承诺本表中所证明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及承诺 |
合格 ( ) 不合格( ) 承诺本表中所证明内容及所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或侵权行为,我单位愿负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毕业于_______________学校
_______专业。自______年____月起在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试用,至______年____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