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卫健委关于202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的统一部署,丹东市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安排如下:
一、涉及考生相关工作
(一)网上上传
1、时间周期:2021年2月2日-15日
2、网上上传地址: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完成上传。
3、相关要求:全市各考生应限时内依照《考生操作指南》(附件1),按要求、提示完整上传报名材料,资料上传提交后考点审核锁定后考生无法修改,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完成网上上传的考生方可进行现场初审。
(二)现场审核
1、全市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2月4日-9日(6日休息),2021年2月18日-20日。
2、审核地点。
市管机构审核地址: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5楼会议室(元宝区江城大街192号)。
各县市区审核地址:由各县市区卫健局自行安排。
3、现场初审要求。
全市考生应限期内按要求准备现场审核材料,完成网上上传后及时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审核。
市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选派专人负责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个人报名审核。
二、其他要求
各医疗机构、考生应保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将根据相关条例予以处理。
各机构、考生务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现场审核工作,工作人员及考生必需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丹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2日
附件(3个)
附件1:考生操作指南.doc
附件2:现场审核材料排序及要求.doc
附件3:现场审核用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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