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考点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03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长春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人员
除已通过邮寄审核的考生以外,所有报考长春考点的未审核人员均需要参加现场审核。
另外,所有邮寄审核未通过考生档案将全部退回考生预留地址,不通过原因以文字形式附于寄回档案中,此类考生请不要再邮寄档案,补充材料后遵守本条通知要求前来现场审核。
二、审核事项
现场审核时间:3月3日—7日 上午8:30-11:30 , 下午12:30-15:30
现场审核地点:
长春市医学会(绿园区西安大路4197号,西安广场东北角)
乘车路线:
147路、224路、263路、234路、364路、289路西安广场下车
受疫情影响,长春考点将实行预约审核的模式。预约审核平台已于今日(3月1日)开放,请关注“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预约系统、流程说明请阅读本条通知下的对应文章。建议考生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即可,以免室外排队。
在现场报名审核前,考生须仔细阅读《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报名须知》和《考生承诺书》相关条款。
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代理办理,请代办人下载并填写《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随审核档案一并现场提交,下载地址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三、现场审核材料
请根据学历及报考类别阅读对应通知:
所有参加现场审核考生还需现场提交《现场审核考生健康监测卡》、《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下载地址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四、报名档案领取
现场审核期间,考生需要将审核材料(除身份证外)留存在长春考点接受省审。长春考点考生的档案将在省审后统一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下发,不再受理考生自取档案,望考生周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审核预约已于今日(3月1日)开放,请提前关注“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预约流程,建议提前15分钟到现场即可,避免过早到达在室外排队,超时及未预约考生不得入场,请重新预约;
2、请提前申请个人健康码“吉祥码”,审核当天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及预约凭证,并接受现场测温,审核现场听从引导;
3、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证件类型、民族、证件编号、出生日期、国籍、报考学历、学习形式、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年月、毕业证书编号必须和原件完全一致),签字确认后的申请表一律不得更改。
4、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的、持虚假证件进行报考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进行处理;按照原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卫医函〔2016〕7号)文件要求,长春考点将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不良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吉卫联发〔2015〕33号)第六条等条款,对开具虚假材料的医疗机构进行处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 第4号)第七条,对以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5、审核现场暂不收取考试费,缴费时间请等待公众号后续通知;
6、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长春考点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从未举办过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也不会委托其他机构开展相关培训;
7、审核现场无复印、打印和照相等服务,请考生现场审核前自行将材料准备齐全,以节约审核时间;
8、因审核场地限制,审核期间外来车辆无法进入审核现场,请考生合理规划出行安排;
9、提醒考生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泄露给无关人员,因此产生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其他事宜可咨询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431-82762803
长春市医学会
长春市医学考试中心
2021年3月1日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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