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临床类别)临汾考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告
为科学有效做好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在考试期间的传播、蔓延,保障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监测登记表,进入考场时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
二、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天分别实名申领“健康码”、“行程码”并彩色打印在疫情防控承诺书背面,如实报告接触史和旅行史等情况。进入考试区域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超过37.3℃或有咽痛、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的考生,应主动及时就医,并按临汾市疫情防控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
三、“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行程码”显示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试前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五、考试期间,考生需自备口罩、手套。在考点入场至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六、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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