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理考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3号),现将大理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应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2日—25日24时。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端进行网上报名,请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注册等,后果由考生承担,逾期不予补报。
(二)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2年继续报考的须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等报名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缴纳考试费,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点审核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27日。报名点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上传资料进行线上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驳回并解锁材料,请考生收到审核信息反馈时,尽快按要求更换增补相应材料,并点击“重新提交”上传。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通过审核后,将进行考点、考区复审。如有问题,请与各报名点联系。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的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应按照《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云南考区考生报名须知》,上传所需报名材料(报名期间可自行调整,锁定内容后不可更换)并在系统内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注意:军队现役考生不用进行材料上传,实行现场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系统内消息通知。
(三)非云南省2019—2021年审核通过的中专学历报考考生需于2022年2月14至27日赴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递交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PDF电子版、毕业证复印件2份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按时递交视为审核未通过。
(四)考生资格审核必须填写《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
(五)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线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
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临床、中医、公卫、乡村类别执业及助理执业医师收费标准219元/人,口腔类别执业及助理执业医师收费标准259元/人。
(二)缴费要求
云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出现“缴费”灰色字样,请点击并按时完成缴费,出现“已缴费”绿色字样即为成功。对于未完成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对于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含个人照片),确保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材料不再进行修改。
(二)请主动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可推送网络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相关报考信息等功能,以便及时了解考试情况。
(三)请在网上报名中填写真实有效手机号,以便及时联系资料上传有问题的考生,按时完成资格审核资料更正,以免影响考生审核状态。
(四)请广大考生注意好工作单位所辖考点、报名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缴费等关键时间节点,尽早处理相关事宜,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
1.2022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各考点考生咨询电话
2.2022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线上资格审核材料目录
3.2022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军队现役考生提交审核材料目录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
附件1
2022年大理考点医师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考生咨询电话
考点 |
联系人 |
考生咨询电话 |
州医考办 |
熊老师/汤老师 |
2184166 |
大理市 |
赵老师 |
2299184 |
漾濞县 |
李老师 |
7524817 |
祥云县 |
张老师 |
3990418 |
宾川县 |
陈老师 |
7148674 |
弥渡县 |
钱老师 |
8162692 |
永平县 |
洪老师 |
6525156 |
云龙县 |
董老师 |
15987646608 |
南涧县 |
茶老师 |
8791735 |
巍山县 |
王老师 |
6124723 |
洱源县 |
杨老师 |
5121299 |
鹤庆县 |
李老师 |
3034095 |
剑川县 |
杨老师 |
4522879 |
附件2
2022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线上资格审核材料目录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1 |
有效身份证件 |
|
2 |
毕业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证明书 |
非云南省2019-2021年资格审核通过考生以中专学历报考,考生需2月14-27日赴工作单位所辖报名点报送原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送交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学历认证文件 |
|
|
以云南省2019-2021年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和中专以外学历报考,系统上传即可 |
3 |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2002年(毕业时间)以后大专(含)以上学历 |
4 |
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2002年(毕业时间)以前大专(含)以上学历 |
5 |
原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育局、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
以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
6 |
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办学(招生)批文、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
适用于第5项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考生 |
7 |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
|
8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
港澳台和外籍考生 |
9 |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
10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
11 |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
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 |
12 |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
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报考 |
13 |
短线医学加试申请表 |
短线加试考生 |
14 |
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
详见附件5 |
附件3
2022年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军队现役考生提交审核材料目录
序号 |
名称 |
说明 |
打印 |
原件 核验 |
提交 复印件 |
提交 原件 |
1 |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
|
√ |
|
|
|
2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
|
√ |
|
|
|
3 |
有效身份证件 |
|
|
√ |
√ |
|
4 |
毕业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证明书(中专学历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送交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学历认证报告) |
以中专学历报考 |
|
|
|
√ |
|
|
以中专以外学历报考 |
|
√ |
√ |
|
5 |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2002年(毕业时间)以后大专(含)以上学历 |
|
|
√ |
|
6 |
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2002年(毕业时间)以前大专(含)以上学历 |
|
|
√ |
|
7 |
原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育局、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
以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
|
|
√ |
|
8 |
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办学(招生)批文、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
适用于第7项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考生 |
|
|
√ |
|
9 |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
|
√ |
|
|
|
10 |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 |
|
√ |
√ |
|
11 |
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
部队考生 |
√ |
|
|
|
12 |
短线医学加试申请表 |
短线加试考生 |
√ |
|
|
|
13 |
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
详见附件5 |
√ |
|
|
|
14 |
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由各考点另行增设 |
附件4
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保证提供的身份证明、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学习形式、试用机构及试用岗位、报考类别、注册年限(执助报考执业)等信息与网报信息一致,因个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信息填写错误、缺失及所提供的所学专业、学历、试用证明等与报考条件要求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个人报名信息经考点审核确认后,不再做任何修改。
三、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四、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按程序要求自报名之日起均可取消本人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