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哈尔滨考点考试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考区总体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哈尔滨考点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确保本次考试顺利开展,结合哈尔滨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临床类别:2022年6月13日-6月18日,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乡村全科类别:2022年6月19日,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中医类别:2022年6月18日-6月22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口腔类别:2022年6月18日-6月22日,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公卫类别:2022年6月18日 黑龙江省疾控中心。
二、准考证打印
202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全面实行自行准考证打印。考生可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选择相应的报考级别进行准考证打印。
三、考试必备要件
所有考生须持以下六要件参加考试: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②本人准考证;③准考证考试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测),考生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公安部门处理。④《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⑤龙江“健康码”绿码;⑥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以上六要件必须携带齐全才能进入考场,如携带不全或遗漏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及时返回考试地。目前在哈尔滨的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需从异地返回或需来哈尔滨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及时来哈,原则上按照考试时间提前14天到哈。从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以及虽无中高风险等级的调整但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相关地市返哈的考生,须按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完成相应的管控措施,解除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及共同居住人要加强自身健康管理,减少流动和聚集,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保持居家或“家-单位”两点一线。
(三)做好健康监测。考前14天,考生要连续做好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情况。要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避免感冒,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
(四)做好健康筛查。考生须按照考试地疫情防控要求,按时参加哈市区域核酸检测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医疗机构(报名单位)要主动对本单位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筛查、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信息摸排工作,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报名点报告。
(五)如实报告有关信息。考生须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故意谎报瞒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按时到达考场。请各位考生按照准考证考试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进行相关审核筛查工作。对于未完成相关审核筛查流程的,或相关审核筛查结果不合格的,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干扰考试秩序人员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七)除因考试需要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须始终佩戴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并与其他考生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有交头接耳、相互接触、传递物品等行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将送至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八)严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包括手表、手环、眼镜盒、口红等),一经发现立即按违纪处理。
(九)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考试前出现疫情防控新变化,相关最新信息将在“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希望在做好防疫安全的同时诚信考试。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医师资格考试哈尔滨考点办公室
2022年5月29日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