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公告(鹤岗考点)
2022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将于8月19日至21日举行。为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黑龙江考区鹤岗考点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因时因势调整全省疫情防控政策的指导意见》,结合鹤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8月19-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
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地点
鹤岗卫生学校(天水湖校区)
四、考试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1.龙江健康码为“绿码”状态。
2.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
3.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限制流动人员。
4.考前7天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到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症状后方可参加考试。
5.目前在鹤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从异地低风险地区返回鹤岗参加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应在考前7天返回考试地,请尚在外地的鹤岗考点考生及时返鹤。从境外、国内疫情中风险及以上地区等返鹤的考生,须按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有关检测,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前准备
1.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
2.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算起)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做好3天健康监测,尽量不要外出,需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天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每单元考试前,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以报告时间计算。
5.建议考生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到达考试所在地,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
6.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7.备考期间,考生应动态关注鹤岗考点公告信息以及省内疫情形式和参考城市的疫情管控措施,提前做好行程安排,以免因当地管控政策而影响参加考试。
六、考生须知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在考试前第7天开始,在“龙江健康码”小程序进行“每日健康打卡”。
2.考生必备要件:①“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不得空项;②身份证;③准考证;④行程码和龙江“健康码”;⑤考生须持准考证考试时间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费用自理。
3.考生考试需携带考试备品: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考生承诺书、手机(扫码时使用后统一上交,不可带入考场)、鞋套(微机室使用)。除此之外的其他物品(面巾纸、钥匙、烟、打火机等一切物品)都不可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物品,特别是任何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如手机、手表、手环、烟、打火机、眼镜盒、口红等),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认真备考。
医师资格考试鹤岗考点考务办公室联系方式:
0468-6168213
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鹤岗市核酸检测单位名单
序号 |
检测单位 |
所在县区 |
地址 |
1 |
鹤岗市人民医院 |
工农区 |
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1号 |
2 |
鹤岗市中医医院 |
向阳区 |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27号 |
3 |
鹤岗市妇幼保健院 |
工农区 |
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294号 |
4 |
宝泉岭管理局中心医院 |
萝北县 |
黑龙江省鹤岗市农垦宝泉岭管理局 |
5 |
鹤岗鹤矿医院 |
向阳区 |
鹤岗市向阳区六马路1号 |
6 |
鹤岗市传染病院 |
工农区 |
鹤岗市工农区工厂路90号 |
7 |
鹤岗市岭北人民医院 |
东山区 |
鹤岗市东山区东山路42号 |
8 |
鹤岗市惠民医院 |
工农区 |
工农区东解放路8号 |
9 |
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 |
兴山区 |
兴山区红星路106号 |
10 |
鹤岗市新一人民医院 |
东山区 |
东山区新一路60号 |
11 |
新华农场医院 |
东山区 |
东山区向阳街与新建路交叉路口往东100米 |
12 |
鹤岗市第二专科医院 |
兴安区 |
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加油站斜对面 |
13 |
鹤岗市红十字医院 |
工农区 |
鹤岗市工农区西解放路北四道街22号 |
14 |
宝泉岭农场医院 |
萝北县 |
尚志路一区7号 |
15 |
萝北县人民医院 |
萝北县 |
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凤翔大街55号 |
16 |
萝北县中医院 |
萝北县 |
萝北县凤翔镇迎宾街29号 |
17 |
绥滨县人民医院 |
绥滨县 |
绥滨镇红星大街东段 |
18 |
二九0农场医院 |
绥滨县 |
黑龙江省绥滨县二九0农场B区一委医院 |
19 |
绥滨农场医院 |
绥滨县 |
绥滨农场和平大街东侧 |
20 |
绥滨县中医院 |
绥滨县 |
绥滨县西环路中段东侧 |
附件2: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姓名 |
联系电话 |
照片 |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学校(单位) |
||||
考点信息 |
市 考场 试室 | |||
现居住地 |
省 市 县(区) 乡(街道) 村(委) 号(楼、单元) | |||
本人承诺事项如下 | ||||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的接触; 3.本人考前7天没有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考前7天没有去过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乏力、咽痛、腹泻等其他症状;已按规定进行疫苗接种;考前严格进行了自我健康监测、按规定进行了核酸检测; 6.本人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规定,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 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7.本人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 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
相关推荐: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