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属有关单位,中省驻韶厂矿医院,民营医疗机构:
为保障我市2022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期间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考生考前管理
1.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并督促参加考试的考生每日关注个人健康码,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试前14天内不外出或减少外出。考生需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体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上方可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必须签订《健康承诺书》,并于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交由考场门口检疫人员保管。
2.考生如健康码异常,或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不应自行服药后参加考试,要及时报告考点办公室。
3.考生应在当日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场,排队入场时保持1米间距,配合考场做好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核验等防疫工作。
4.考生按照考点要求自备个人防护物品,包括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等,并应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考生要配合考点防疫工作安排,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机考考场,进入考室前要做好手部消毒。考试结束后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错峰离场。进入考场范围内请尽量避免近距离交谈和密切接触,随时做好手卫生。
二、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1.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考生所在单位承担考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管、指导责任,督促考生每天进行健康监测,落实考前考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安全赴考。
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卫生机构需对本辖区(本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参加2022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是否在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是否“健康码”异常、是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等情况进行排查,有异常情况的及时报告考点办公室。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考生异常情况排查工作,如因漏报、谎报或错报考生防疫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由各单位负责。
三、其它要求
1.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准考证
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做好前往考场的线路规划,并注意出行交通安全。
2.携带好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且与准考证上的类型、号码一致,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到考试期间过期的,请及时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请在考前办理完毕,以免耽误考试。未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不能参加考试。
3.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考试前进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考场工作人员指令有序进场、离场,排队时请自觉保持1米距离,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逗留。
5.考场内禁止吸烟。
6.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有考生车辆及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场内,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出行规划,避免迟到。
(联系人:郭旭坤,联系电话:8176886)
附件:《健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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