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期举行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护考办发〔2020〕1号)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延期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1号)文件,2020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延期举行。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延期至9月12-15日举行。考生可于9月1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延期至9月12、13、19、20、26、27日举行,其中纸笔考试时间为9月12-13日,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9月19、20、26、27日。考生可于9月4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补报名工作
(一)补报名条件
为更好地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保护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补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上述人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可于6月16-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点于6月16日-7月2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地点以各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考试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时间为7月10-19日,逾期未缴费则视为放弃考试。
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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