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卫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4月统一组织实施。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工作,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两项考试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所有考生、工作人员均需符合疫情防控的健康要求,方可参加考试和考务工作。为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考试顺利,特将2021年河南省医学卫生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通知如下,请遵守执行。
一、考前14天内,请考生尽量不要离豫,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云南省瑞丽市。
二、考生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存在:考前14日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中高风险地区及云南省瑞丽市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接触史,考前28日内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等《考生健康承诺书》中排查的情况,应及时联系所在报名点,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及我省有关规定,评估可否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状态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四、考生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五、 考生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留观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持相关检测报告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将报告交给考务人员核查。
六、如有异常症状,应主动上报。考前3天有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处理。
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八、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河南省相关防疫管理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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