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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来源:深圳教育局 2014-3-18 13:55:25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深圳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供考生查阅!

  深圳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二、组织领导

  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统筹,并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市招考办根据方案制定具体的考试实施细则并会同各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局办公室、基础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工委办、政策法规处、学校安全处、教科院等部门共同配合参与做好考试工作。

  三、考试对象

  2014年所有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具有我市户籍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考试时间

  2014年5月5日至5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考试办法

  采用“1+1”方式,即1个必考科目加1个选考科目。

  (一)必考科目:200米跑(采用电动计时)。

  (二)选考科目:在市教育局规定的以下6个选考项目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投掷实心球(采用电子测距设备)、一分钟跳绳(采用电子计数设备)、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

  (三)考试项目的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2014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计分方法: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总分)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其中考考试总成绩(按0.3的权重计入标准总分)。

  (五)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的规定:

  1.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有深圳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由残联审核并公示,统一造册交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可免考体育,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100分计算。

  2.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如有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修体育实践课手续的考生,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上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实后可免体育考试,按中考体育成绩70分计算。

  3.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

  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明显O型和X型腿等达II度),但平时仍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可选择只参加选考科目中的一项考试,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得分计入中招体育考试成绩。

  4.临时有伤病(如骨折、肌肉拉伤等)的考生(具有区级以上人民医院或中心医院证明)及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证明),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在文化课统考前,全市集中一次性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严重伤病考生(如骨折),可再申请免考,需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上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实后可免体育考试,按中考体育成绩70分计算。

  5.对临时伤病及身体发育异常学生的鉴定,各区教育局必须指定医院,有以上情况的学生必须出具指定医院的证明,其它非指定医院的证明均视为无效(市属学校按校址所在辖区划归到相应区)。

  6.残疾生、重大疾病和身体发育异常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由学校交区教育局审核后,在4月20日前各区统一上报市招考办,由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深圳市招考办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51a.gov.cn)。

  六、组织工作及要求

  (一)成立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德育与体卫艺处、市招考办、基础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工委办负责人及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考办(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联系电话:82203997、82002115 )。

  (二)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考试办法、收费标准;检查、指导、监督中招体育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确定考试科目、时间,研究制定考试方案。

  3. 组建全市监考队伍,指导各区对监考人员进行培训。

  4.对各区体育中考场地、设备、器材和考场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审定各区考试日程。

  6.落实考试收费、考号、报名、校对、成绩录入、成绩发布等工作。

  7.对各学校、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

  8. 审核认定残疾(由市残联审核)、重大疾病、身体发育异常、临时伤病学生的免考、择考及缓考资格。

  9.对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三)考区和考场的设定及要求

  1.全市设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光明、坪

  山、龙华、大鹏等10个考区(市属学校按学校所属区域划归相应考区),由各考区选定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的考场。

  2.各考区设主考1人,由区教育局(公共事业局)领导担任;副主考若干人,根据考场工作需要,由相关科室负责人、体育专干、体育教研员和相关学校校长担任。

  3.各考区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田径运动电动计时设备。

  4.各考区要认真做好本考区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的考试日程等安排,并组织好各初中学校考生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必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须在一天内完成,全市体育中考工作须在5月20日前完成。如遇雨天或其他原因影响正常考试而需停考的,由考区正、副主考研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可另行安排考试时间,并通知监考组及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

  5.考场应完全符合考试场地标准要求,且便于封闭管理,靠近大部分参考学校。各考区选定考场后于4月15日前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

  6.各考区要认真检查考试的场地、器材、保卫措施以及医务、后勤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培训。

  7. 各区负责安排本辖区考生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报名、考试,并负责接受本辖区具有深圳户籍但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升学体育考试报名、考试。

  8.各区负责安排监考人员的食宿;监考人员工作补贴按照我

  市中考文化课考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监考人员的组成及职责

  1.各考区考试监考人员从全市各区统一抽调,并严格实行全市10个考区监考员全员交叉混编和调派轮换。各考区设主考1人、副主考若干人、纪检2人、考务2人、监考员不得少于80人。

  2.监考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知相关纪律及考试规则,掌握正确的裁判方法,做到一视同仁,统一尺度,统一标准。参加市或区组织的培训学习之后签订承诺书。

  3.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4.服从领导,团结协作,遵守纪律,文明礼貌,佩证上岗。

  5.考试负责人要向考生宣布有关事项和要求,并在每场开考前监考人员随机轮换。

  6.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检录员提前30分钟),工作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带通讯工具。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须经考区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7.考务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与参加考试的学校联系,收齐该校全部考生成绩登记卡。考务人员对缺考、缓考学生进行登记,并做好分道、分项等工作。检录长召集考生在指定地点集合,宣布考试纪律和要求。

  8.考务人员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注意事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每项考试完成后,监考员应当场宣布成绩,同时,记录成绩的监考员复读确认成绩,并要求考生在成绩登记卡上确认签名。

  10.登记考生成绩出现错误时,监考人员应会同录像人员、技术监督或主考(副主考)用红色笔进行更正,并签上三名以上更正人姓名。所有更改过的成绩登记卡,必须单独装袋密封交市招考办备查。

  11.每所初中学校考试完毕后,考务人员应将考生成绩登记卡按班检查无误后,装袋密封交考区保管。本考区考试完毕,考务人员应立即将考生成绩登记表一起送市招考办保存。

  12.成绩复核: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由考生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将申请复核考生名单汇总,在本校考试结束三天内,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成绩进行复核。

  七、纪律要求

  (一)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各考区的主考及纪检人员要严格把好监考纪律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可对各考区考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或复查,一经发现问题可令其停考或重考,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试中,如发现不尽责的监考人员,将予以警告或取消监考资格,并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考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标准就餐,各考场不得宴请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学校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监考人员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不得收取任何学校和个人馈赠的钱物。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校和个人,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违纪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五)各初中毕业学校、考场和考区要与市体育中考领导小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六)设立考试违纪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

  82002115 、82181999、82105680; szzkb@sz.edu.cn

  八、收费及其他

  (一)根据粤价函〔2001〕213号和粤教体函〔2010〕5号的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每科每人收费10元,2014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按每生必考科和选考科两科、每科10元共20元进行收费,以上费用与中考报考费一同收取。按照“以考养考”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其中5元上缴市教育局,用于考试成绩管理系统的更新升级、体育成绩处理中心的管理维护、数据统计分析、考试指南编写及印刷、条形码制作、成绩登记卡袋制作、考试前培训工作和考试成绩复核等,其他由各考区用于组织考试(监考人员的劳务开支、食宿、成绩录入、交通费和考区有关工作人员的补贴以及考场的场地、器材等经费支出)。各校于5月6日前将报考费交财政指定的银行账户,各考区按要求安排使用报考费,不足部分由区教育局申请专项考试经费解决。

  (二)各考区应按程序由电脑统一汇总处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并将成绩登记卡及考试成绩汇总表存入电子文档。

  (三)各考区要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交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四)2014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考务工作手册、考试场地和器材标准、有关通知和成绩公示等相关文件在深圳市招考办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51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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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zhouxin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