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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学写作的同学,往往满足于对语言运用的熟练程度。因而在写作时,他们对语言的运用便常是对自己旧有语言的克隆,这实际上是写作的一个误区。语言运用原本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尤其对写作而言,更要时刻注意对语言进行创新,要让语言始终饱有鲜活的生命力。因此,我们对语言的运用,要时时记住变熟悉的“陈旧”为新鲜的“陌生”,即作品呈现给读者的文字应是新鲜而陌生的,能给读者在视觉上营造出新奇、别致的效果,从而让文章灵动起来。

  如何让作文语言从熟悉的“陈旧”走向新鲜的“陌生”呢?

  一、语言变色

  语言在使用过程中,其本身所附着的语体色彩或感情色彩常常是相对固定的,一般情况下不能乱用,但有时为了表情达意的需要,特意使语言变色,如“褒义贬用”“庄词谐用”等,这样反而会让文字更具情趣,使文章增强表达效果。

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2.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了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

  第1句中的“聪明”本是褒义同,但在文中却是“自作聪明”“愚笨”的意思。这里,借助褒义贬用,强烈地表达出自己内心深深的愧疚和自责之情。第2句中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具有文言语体色彩,表面上看起来与全文的语体色彩不符,但这样的语言出自孔乙己之口,非但没有生硬的感觉,反而使语言显得生动活泼,活化出孔乙己的迂腐和酸气。试想,这样的变色语言有谁会不喜欢呢?

  二、语言变式

  语言的结构组合有着内在的要求,句子成分的位置也有着经常的、一般的形式,其格式常常是相对稳定的,但也并非一成不变。写作中,如果我们适当地更换句子成分位置或调整语言结构,就能既让语言显出别样的魅力,又会收到极好的表达效果。

  3.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一手拄着一支比她更长的竹竿,下端开了裂。

  4.四百多年里,它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

  例3中,有意采用定语后置的句式。突出“空的”“下端开了裂”,这样写可见祥林嫂沦落为乞丐时间之长,处境之惨。例4中加点句子的原有结构应是“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剥蚀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淡褪了”“一段段高墙坍圮了”“玉砌雕栏又散落了”,这里有意进行结构错置,让“它”充当各部分的主语,从而突出了“它”(地坛)的破败与荒凉,烘托了“我”颓唐的精神状态和悲苦的命运。

  三、语言变态

  语言变态是相对于语言的惯常用法而言的,即写有意打破语法规则、悖逆生活逻辑,偏离和扭曲语言常态,而使语言具有一种反常的情趣,形成独特的语义空间,显示出语言组合的巨大张力,让文字张扬出别致的美。

  5.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的云,一阵杜鹃啼,可以斗急了一城杜鹃花。一阵风起,每一棵柳树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清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株柳的分号。

  6.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还看到了黄昏的头发。

  7.楚玳牵着我的手走进她编排好的忧伤里,我们像两个迷失的女童一样穿过荆棘和灌木。我相信楚玳对这一切是熟悉的,这是她的长满往事的丛林。

  例5中,“惹哭”与“云”、“斗急”与“杜鹃花”、“吟出”与“飞絮”、“一株柳”与“分号”等,其词语的配置都打破了常规,造成一种陌生的奇特效果,也艺术地表现出对外部世界的种种诗性的感受,诗性的阐释。例6中,有意悖逆生活逻辑,转换了时间与空间,把视觉和听觉相沟通,看起来在语言表达上显得混乱无章,却正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我”这个十八岁的远行者心理上的行色匆匆、变化不定。例7中,“走进……忧伤”“长满往事”,这样的动词和抽象名词的巧妙组合,虽有违语法规则,但却使语言产生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奇异效果。正如英国文学理论家特雷·伊格尔顿所说,“它(即变态语言)在这样做的时候,却使我们能够更加充分和深入的占有经验”,并因此而最大限度地调动读者的想象,激活他们的审美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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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guofeng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