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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味招来“富家子弟” “宏志班”挤进高价生

  国家举办“宏志班”,目的在于帮助学习优秀而家庭贫困的学生继续求学深造。然而,洛阳市一中在收取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费用后,对那些不具备资格的学生敞开“宏志班”的大门。这使得洛阳市民不免质疑:这是否违背了举办“宏志班”的初衷?大量“不合格”学生的进入是否会抢了那些成绩优秀但家境贫困学子的机会?洛阳市一中招收“宏志班”学生,究竟是真正帮助优秀的贫困学生求学,还是将“宏志班”作为其招生收费的幌子?
  “宏志班”是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等部门在2002年联合推出的旨在资助特困生继续上学的工程,“宏志”即为“宏图寄党恩,志远为国强”的意思。我省“宏志班”也于2002年开办,首先选定河南大学附中和洛阳市一高各办一个普通高中“宏志班”,各招生50人,学生学费、食宿费全免,还可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左右的经济资助。
  由于“宏志班”的招生有着严格的标准,面对的是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确实无力完成下一学段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绝大部分是成绩达到当地省重点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贫困生,所以经过近几年的运作,“宏志班”学生的考试成绩在各个地区年年领先,为学校争得了荣誉,赢得了市民们极好的口碑。在此情况下,河南继续扩大“宏志班”的数量,使得河南“宏志班”规模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是省教育厅规定,除河大附中等部分“宏志班”费用完全由国家支付外,剩余部分“宏志班”费用需学校自理。
  洛阳一中是洛阳市重点高中,为了提高学校声誉,也开办了“宏志班”。但近日洛阳市有学生家长向当地媒体揭露说,该校在今年“宏志班”招生的时候,居然招收了大量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收取每个学生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入班费”,占用了名额,造成符合条件的学生难以被录取。
  7月15日下午,赶到洛阳市一中,看到学校的招生处围满了前来咨询上学的家长。见打听“宏志班”招生的情况,一家长悄悄说,这个学校的“宏志班”因为违规收费刚刚被曝光,现在可能不招人了。随后,以学生家长的身份咨询“宏志班”怎么招生,一男老师说“宏志班”已经招满了,不再要人。暗示说能不能花点钱进到“宏志班”?该老师说“宏志班”面对的是贫困的优秀学子,是不收取费用的。然而旁边另一位男子却对指点迷津,想掏钱进“宏志班”需要直接找校长或书记。在他的指点下,来到了学校刘学鹏书记的办公室,但刘书记同样说“宏志班”早已招满,除非分数特别高,否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
  但当天晚上,就找到一位掏高价让孩子进入“宏志班”的家长。据该家长介绍,他的孩子今年中考考了400多分,不够市一中“宏志班”的分数线,按照学校的收费标准,差一分要交200元,同时还须交4000元扩招费。经过再三讨价还价,他交了1万多元才让孩子进入了“宏志班”。在他拿出的洛阳一中开具的收费清单上,看到各项费用非常清楚,近14000元。据他说,像他孩子一样交钱的不止一两个。
  16日上午,再次来到洛阳一中,见到了刘书记。
  刘书记介绍说,洛阳市一中的“宏志班”早在2001年就开办了,早于国家推广期,但后来洛阳一中并没有成为政府设立重点“宏志班”的基地。根据相关政策,一中“宏志班”的补助费只能完全由学校出资,各种费用自理,这使得学校财政压力非常大。由于“宏志班”的声誉格外好,一些有关系、有钱的家长都想方设法让孩子进来,于是学校“灵活变动”,规定成绩差的学生进的话“可以,但必须交费”,打算用这部分费用来维持对品学兼优学生的资助。
  问这样做是否违背了开办“宏志班”的初衷,刘书记回答“并没有违背”,收取一些费用可以更好地维持“宏志班”的运行。当问道“‘宏志班’的录取名额是有限的,这些学生的进入是否造成了优秀贫困学子上学难”时,刘书记则说学生的录取是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的,不会造成优秀学子求学难。
  据了解,洛阳一中“宏志班”今年本打算招生150人,但目前已经招了200多人。
  学校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国家大力推广免费“宏志班”的前提下,一些学校开办“宏志班”却收取部分高价生是否会被允许?对此,洛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韩剑力科长明确指出:“绝不允许”。
  韩科长认为,国家办“宏志班”,目的在于帮助优秀而又家庭贫困的学生不中断学业,继续求学深造。目前洛阳一高举办的高中“宏志班”较为规范,该班学生基本不交任何学费,学费大部分由国家有关部门出资补贴。但是现在社会上有个别学校以“宏志班”名义招收高价生,显然已背离了办“宏志班”的初衷。
  据他说,洛阳有6个贫困县,有大量的优秀学子因为家境贫困而无法上学,所以这些年洛阳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迅速发展壮大了“宏志班”,对一些学校请示开办“宏志班”他们也大力鼓励。但由于上级单位拿不出的钱,一些学校就出现了收高价生的现象。“洛阳一中的现象是今年出现的新情况,它异化了‘宏志班’的名字,背离了初衷,是不允许的。”韩科长最后一再表示,这些问题的存在也表明教育局在监督上的不足,他们将尽快就洛阳一中收费的问题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2002年3月11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负责同志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高中“宏志班”受助学生应具备这样的条件:第一,须是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第二,要达到本地区当年中考录取标准,符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第三,须是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优秀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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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liujun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