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中考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2021中考 > 中考资讯 > 中考动态 > 山东 > 正文

  本报5月17日讯( 刘雪莲) 严禁普高擅自提前招生、严禁未经许可异地招生,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考籍。2007年高中招生报名即将开始,针对部分高中的乱招生行为,省教育厅今天下发通知,用“八条禁令”规范高中招生。一旦违反“禁令”,不仅高中学校要受罚,违规招收的学生也可能变成“黑户”。

  根据通知规定,普高招生要远离以下八大“禁区”:一、不得违规招生宣传;二、严禁擅自提前招生;三、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四、禁止超规模招生,班额应控制在56人以下;五、严禁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学生等不正当手段招生;六、严禁利用招生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三限”政策;七、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容留、招收往届生复读,更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奖励高考成绩排名靠前学生为手段,吸引其他学校往届生到校复读;八、严禁强迫学生更改报名志愿或强迫学生分流。

  对于高中学校违反通知规定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对学校、对学校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包括对学校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对相关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考籍、撤销规范化学校资格、党纪政纪处分等。


文章搜索
国家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黑龙江 内蒙古 更多
中考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中考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中考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免费复习资料
最新中考资讯
文章责编:liujun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