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厅为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厅决定8月份对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就是中小学暑假补课情况及招生行为。
督查从8月1日起至8月10日
据了解,本次专项督查从8月1日起至8月10日结束。督查范围: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赣州各检查4个县(市、区);景德镇、萍乡、余、鹰潭各检查2个县( 市、区)。设区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省重点中学和被检查县(市、区)的省重点中学、重点建设中学必查。同时,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各检查1所中学和1所小学。
主要检查中小学暑期补课情况及招生行为
本次督查主要内容为中小学暑期补课情况。检查各中小学是否除高三年级学生根据教学的需要在暑假适当安排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
同时,还包括中小学招生行为。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是否坚持就近免试入学,是否存在以考试等方式选拔生;公办高中是否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是否违规跨设区市招生,是否违反设区市教育局规定在设区市范围内违规跨县(区)招生。
检查情况将向全省通报
本次督查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检查组直接深入学校进行检查,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打招呼,不得邀请被检查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人员陪同。对检查出的不规范办学行为问题责令学校立即整改,发现有违规收费补课行为,责令学校立即退回所收取的补课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应形成检查报告,综合检情况将通报全省。
南昌25所学校接受检查
南昌市第一中学、南昌市第二中学、南昌市第三中学、南昌市第十中学、南昌市第十九中学、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建县第二中学、南昌县莲塘第一中学、安义中学、进贤县第一中学、南昌铁路第一中学、南昌县麻丘中学、南昌市豫章中学、南昌市第十五中学、南昌市第十七中学、南昌县莲塘第二中学、南昌大学附属中学、江西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南昌市洪都中学、南昌市八一中学、南昌市外国语学校、进贤县第二中学、南昌市实验中学、南昌市第五中学(民办)、南昌现代外国语学校(民办)等25所学校为必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