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浙江省2009年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咨询会”在杭州中策职业学校举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陈龙春,对我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浙江省首创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
在普通高校,我省全力推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全国首创了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入学前,户籍在浙江省境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资助年度贷款金额不超过1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而就学地助学贷款,不超过6000元/人/年。
普通高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每年至少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毕业后入伍享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今年秋季开始,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享受到每学年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全面开通绿色通道,可缓交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校内资助方式,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按照4%的比例,且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用于学生特殊困难补助。
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可免学费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可分类资助所有在校生。
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代管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农村年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在校期间免学费,并享受爱心营养餐。
其他学生,一、二年级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三年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
就读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籍学生,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具体政策可上网看或电话咨询
具体资助政策可以到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查看(http://www.ejobmart.cn),还可以拨打全年开通的咨询电话: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热线:0571-88008845;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571-88008631。
【相关】
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凭入学通知书按就近原则,由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负责办理,财政按50%贴息。
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说明;本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承诺书。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财政100%贴息政策。
【数字】
2008年我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约73.15万人次,资助总金额达10.75亿,总资助面覆盖我省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2009年春季学期我省已为8.8万名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和临时伙食补贴1.05亿元,为0.08万名生源地为重灾区的高校学生发放特别资助经费0.04亿元,为1.3万名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0.9亿元;累计为38.6万名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3.34亿元。在中等职业学校,还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覆盖面达到在校生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