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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指出“中小学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就此采访了银川市两位中小学班主任老师,他们对如何批评教育学生仍存疑虑,原因是很难界定“适当方式”的范围。
兴庆区十六小的徐华老师当了11年班主任。她觉得如何批评教育学生是老师们最头痛的一个问题。徐老师说:“现在的孩子都娇气,说得严厉了学生受不了,说得轻了不管用,罚站、罚打扫卫生,这些都被定为变相体罚,国家明令禁止。”她认为,虽然“老师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批评教育”,但能够采取的有效方式却不多。
芦老师是银川一所中学的班主任老师。她告诉,中学生正处于性格叛逆期,对于他们的教育更难,说得严重了,学生就会怀恨在心。曾有学生因不满批评放了她的自行车气,还有学生家长到学校大吵大闹。所以,对于一些特别难管理的学生,老师们基本上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她认为,对老师批评教育学生的权利应该加以明确,也就是明确到哪种程度才算“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