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200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长沙市物价局借收费标准出台之际,再次叫停义务教育阶段的有偿培训。
课程教辅期刊自愿订阅
今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长沙取消了原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的杂费和服务性收费定额控制的“自愿项目”,原“自愿项目”不再列入学校统一代收范围。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学生·家长·社会》等严格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用书目录,可在校园内供学生或家长自愿订阅。
高中择校实行“三限”
公办高中择校实行“三限”政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按规定收取代收费。
取消借读费 买保险自愿
特色学校(体育、音乐、外国语、特殊教育学校(原盲聋哑学校))仍维持原收费标准不变。寄宿制小学“一费制”以内的收费,已由财政承担的不再向学生收取;寄宿生活辅导费、伙食费今年秋季仍然维持上学期的标准不变。
取消原向学生收取的借读费收取项目;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
转学录取禁收赞助费
学生秋季入学严禁收取与新生录取和学生转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帮困基金等费用。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全省
近八成中小学课本单价低于10元
考试吧8月25日讯 湖南省中小学从下周开始陆续报到,物价部门对421种中小学教材作出了规定,其中近八成单价低于10元钱。
根据湘价教[2009]121号文件的通知,我省小学一到六年级课本费平均价格为5.75元/本,最高书价13.08元/本;初中课本费平均7.54元/本,最高书价14.31元/本;高中课本费平均11.06元/本,最高书价26.49元/本。统计显示,在全部421种教材中,10元以上的课本共有101本,约占总数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