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市政府出台的于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中生学费的政策将正式实施。只要符合条件的重庆籍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五保人员和福利机构收养人员中的普通高中生,在开学后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就可以免学费。从今天起,各学校开始接受申请。
平均免除学费1400元
据了解,根据通知要求,在职业高中和其他学校中的普通高中班低保学生,也可以同等享受普通高中低保学生的资助政策。不过,以下几类学生不能享受这一资助:已纳入其他渠道资助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如社会捐助学费的学生、已免学费的宏志班学生等;在重庆市外就读的重庆籍城乡低保普高学生,以及在重庆市就读的非重庆籍学生。。
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申请得到批准后,重庆籍城乡低保家庭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的学费将全部减免。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高中生,学费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资助,即如果当地公办学校的学费为每年800元,而当地民办校学费是1000元,则在民办校就读的贫困生获取资助的学费金额为800元,剩余的200元差额自己补足。
据统计,我市符合条件的高中生约有5万人。根据初期摸底测算,每位学生平均每年可免除1400元的学费,最高的可达2400元。
申请后可暂不交学费
从今天起,符合条件的高中生可凭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初审后,将这些材料提交到所在区县的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一旦确认符合条件,贫困高中生即可免费就读。
对这些递交申请的学生将暂不收取学费,即使已收取了2009年秋季学费的,学校也要及时退给学生。
建议开学两周内申请
据了解,此次资助内容是免除低保家庭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学费,但不包括择校费。低保普通高中学生享受了免除学费后,原则上仍可享受补助生活费、住宿费等资助。如果在享受这一政策期间,家庭已不再列入低保行列,次年该学生将不能再申请资助了。
市民政局负责人说,建议最好在开学前两周内提交申请,以便能尽快享受这一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