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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福州 林芹)昨日,省教育厅正式出台 《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至2017年底,全省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内的基本均衡;力争到2010年,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省教育厅还提出,要求外来工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
根据《意见》,计划至2012年、2015年和2017年,一类、二类和三类县(市、区)分别完成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意见明确,到2011年底前,为农村小学足额配备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教师,使所有农村小学都能开齐开足国家和省颁规定课程。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安排教师培训费,今年使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60%以上。继续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对口扶持,原则上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教师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今年开始启动省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建设工程”,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进一步完善“两免一补”政策,到2012年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要达到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