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
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有利于检查初中教学质量和普通高中录取新生。
(二)目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改变以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通过实施改革,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我区中考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其中思想品德和历史可采取“同堂分卷”的考试模式。有条件的市可从2013年起执行上述必考科目,未具备条件的市可从2014年起执行。
生物、地理两科可在八年级下学期组织考试,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
2.考试内容。我厅自2013年起,公布各学科的中考说明 ,明确命题原则、考试范围、试卷容量、题型搭配及赋分安排等。各市的中考命题以此为依据,努力实现同版本教材的相同考核标准。
为促进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成长发育,加强中小学校体育与健康工作,体育与健康科可以测试跑、跳、投三项,每项占10分,也可以由各市自行确定其中二项,另测试本地的一个体育与健康传统项目,必须坚持满分按30分加入升学总分。
物理实验、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科的技能考试,各市教育局应规范办法,加强指导,做好评定和记录,将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具体日程安排及考试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
3.考试时间。笔试的必考科目全区统一安排在6月24日、25日、26日三天内完成。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全区统一考试时间,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在5月进行,其他必考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全区统一考试时间表
日期 |
时间(上午) |
考试科目 |
6月24日 |
9:00—11:30 |
语文 |
6月25日 |
9:00—11:00 |
数学 |
6月26日 |
9:00—11:00 |
英语(含听力测试) |
(二)考试方式。
1.各市要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并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
2.各市根据考试内容可以采用纸笔测试、听力测试以及口试、面试答辨、实验操作、体能测试等多种形式;除体育与健康科目外,各科纸笔测试应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有条件的市从2013年起实施,尚未具备条件的市可从2014年起实施。英语要坚持进行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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