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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3年中考实施规定公布。

  考试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招委、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点应设在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对集中设置。每考场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今年全市实行中考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市招考委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使用统一的软件、统一扫描、统一评卷标准,中心城区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各郊区(市)县由当地招委、教育局组织实施,全市统一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检查,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送区(市)县招办办理查分手续。

  四、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列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下期完成(4月底以前)。综合素质评价应参考初中三年中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对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应慎重。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在中考前的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五、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批次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时间先后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

  指标到校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提前招生、中职类学校直升生、“宏志生”以及其它按规定提前录取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

  第二批:

  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

  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二)填报志愿

  通知学生成绩后,由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按不同的录取批次填报各类学校志愿。

  中考结束后,每位学生(报考类别为“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除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此卡参加中职类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的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提交,不得更改。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扣压《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提前录取志愿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学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招生考试纪律严肃处理。

  报考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填报志愿的方法报考技工院校外,还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及院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中心城区有关政策

  1.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按先统招、后调招的顺序,实行分段录取,从高分段到低分段逐段进行,各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

  2.在录取场第四批录取投档前,将根据一般普通高中计划及考生志愿情况,划定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3.各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录取领导小组确定。

  六、指标到校生及中职直升生

  根据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估结果以及有利于扶助、提升薄弱学校的原则,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将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高部分统招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继续进行中职类学校直升生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七、加(面)试

  凡填报有需要进行面试的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以及与《准考证》同底版的相片一张,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由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参考。

  报考公安、护士、刑事司法专业的学生是否进行面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凡进行面试的学校,必须提前周知学生,同时,面试结果应向学生公布,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录取时,从面试合格的学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报考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市体育运动学校招办报名并参加体育术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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