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时,考生需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
分数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和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拟填报第一批次学校统招、分招志愿的考生,必须在统招和分招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因不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今年网报继续采取分时分段结束的方式,在网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考生的网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具体安排将在每次网报志愿之前的“公告”中说明。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填报工作。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全市报考信息,市中招办每隔两小时在中招信息网上公布一次按分数段统计的即时报考信息。
(1)第一批次属(驻)地内和属(驻)地外统招
凡达到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网报第一批次14所学校中的一个志愿。第一批次学校为网上即时录取,网报时间:
7月7日8:00—18:00
7月8日8:00—12:00。
(2)第一批次属(驻)地内分招和属(驻)地外分招
凡达到一批次录取学校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且统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属(驻)地内自治区优质高中的分招志愿;石拐区、白云区、固阳县、达茂旗考生达到一批次录取学校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且统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分招计划范围选择填报包一中、包九中、包钢一中、包六中、包钢五中、一机一中、北重三中、包四中等八所学校中的一所。市中招办即时公布网报排名信息。第一批次学校为网上即时录取,网报时间:
7月8日18:00—24:00
7 月9日8:00—18:00。
分招网报实行最高分数限制(一批次14所学校中最高的统招分数线即为分招最高分数限制线),凡超过分招最高分数限制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网报统招志愿的,将无法网报分招志愿,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要求将在每次网报志愿之前的“公告”中说明。
(3)第一批次属(驻)地内和属(驻)地外统招网上补报
凡分数达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网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批次学校中再选报一所。补报结束,根据补报情况分别划定相关学校的补录分数线。补报时间:
7月10日8:00—7月10日18:00
(4)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网报时间:
7月12日8:00—7月13日12:00。
4.择校生登记
(1)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批准允许招收择校生的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名额纳入全市招生计划。有择校意向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直接到相关学校提交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已经被第一批次学校按志愿正式录取的考生,其择校申请自动作废。
时间:成绩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
(2)允许招收择校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三限”政策的要求,在7月10日前将择校生登记信息整理成电子文档,上报市中招办。
(四)录取
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及各旗县区中招办负责,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1.录取批次
(1)第一批次:14所自治区优质高中。
(2)第二批次: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其它普通高中。
(3)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
2.最低分数控制线
(1)市中招办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划定城区、农牧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2)市中招办根据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总量,确定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最低分数控制线和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3)7月6日市中招办公布城区、农牧区普高最低分数控制线和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统招、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
3.一批次统招录取
(1)市中招办负责第一批次统招学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8日18:00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2)统招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批次学校,由市中招办公布空额信息并组织补录。市中招办7月10日20:00公布补录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补录结果。
(3)补录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顺延至第二批次。
4.一批次分招录取
(1)已经被统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分招。
(2)市中招办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数和学生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顺次录取。
(3)7月10日8:00公布分招录取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分招录取结果。
5.择校生录取
(1)择校生录取工作在市中招办的监督指导下,由各招生学校严格按“三限”政策组织实施。
(2)招收择校生的高中校要派专人做好家长接待工作。
(3)7月11日8:00,网上公布择校生录取信息。
(4)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经被其它学校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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