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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泉州市政府转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试行),对泉州市中考与中招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初中升学考试和考查、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生资格认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等作出具体规定。
  2005年,泉州市五个省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石狮、南安、晋江、鲤城、丰泽)及洛江区率先实行该方案,其他县、区于2006年实行。
  以现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相比,即将推行的中考和中招改革,注重评价方法多样化与评价主体多元化,改变单纯纸笔测试的考试方法,突出过程评价和情感目标评价,具有四大特点:一是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计分方式进行改革,淡化升学考试,这是中招改革一个重要特点,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共用一套试卷,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分为全市统一的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考查两类。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的成绩采用标准参照的等级确定方法,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二是增加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条件之一。三是首次在达标普通高中实行优秀学生推荐保送制度。四是改革达标中学录取办法。
  [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分四个等级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以及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是我市中招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
  按规定,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等六个方面,同时关注学生的兴趣与特长。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加综合性评语形式表达。等级采用“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等级为“优”的学生,控制在本校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25%至30%;等级为“良”的学生,控制在本校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50%至55%。对学生某一方面评为“不合格”时应非常慎重,综合素质评为“不合格”的,应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定,原则上因触犯法律被追究者,方可认定,并由学校行政会议最后研究确定。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
  [考试]
  分为全市统考和学校考查
  从今年起,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办法将进行改革,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共用一套试卷;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学校考查两类。
  全市统一考试共九个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结束时进行,其他学科安排在九年级(初三年)结束时进行。学校考查共四个科目: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时间安排在九年级进行。以后逐步将英语口语列入学科考查内容。
  在改革升学考试办法的同时,我市还将改革考试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成绩采用标准参照的等级确定方法,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按学科总分计算,少于60%为D级;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为C级;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为B级;大于或等于85%为A级;缺考、成绩0分的不记等级;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原始分不公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近期仍按原始分记载公布。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重考成绩只记C、D两个等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的学生,不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两档记载。
  [资格]
  中考和中招改革实行后,泉州市初中毕业生资格认定有了新的规定,对有特长的学生将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初中毕业生资格由学校认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学校考查科目成绩三个以上(含三个)合格、参加全市毕业、升学考试科目成绩七个以上(含七个)C级(含C级)以上等级,且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成绩有两个以上(含两个)C级(含C级)以上等级,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和考查成绩未达C级或合格等级的学生,允许学校(按照省颁学籍管理制度要求)组织补考,补考后成绩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发给初中毕业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不能补考。未补考或补考后仍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只发给结业证书。对于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科成绩方面的要求。由县(区、市)教育局根据考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具体制定。
  [保送]
  名单要公示
  今年秋季,省一级达标普通高中将率先试行招收保送生制度。省一级达标普通高中可从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5%的招生计划,作为优秀学生保送名额,以后逐年加大保送生比例。
  保送生的条件有三个方面:一是初中阶段获市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5学科竞赛(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一、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二是初中阶段获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的。三是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的。
  学校推荐保送生名单要在校内公示,接受师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保证保送工作的公平、公正、客观、合理。招生学校应对推荐保送生的材料进行审查,着重审查保送生综合素质和平时学习成绩。如需加试,要先制定具体方案,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录取]
  一级达标高中录取采用“A先”原则
  考试成绩不再是达标高中录取学生的惟一依据,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学生要根据学生志愿、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制订方案,规定操作程序,并向社会公示,公开公正进行。
  达标中学录取条件是: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良”以上(含“良”),学校考查科目成绩合格,全市统一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九科成绩均达C级以上(含C级),并达到各类达标级别学校招生的等级要求;最后按学生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面向中心城区和面向本县(区、市)招生的一级达标中学: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情况,按一级达标校招生总数1∶1.2切线。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9A,8A1B,8A1C,7A2B,7A1B1C,7A2C,6A3B,6A2B1C,6A1B2C,6A3C,5A4B,5A3B1C,5A2B2C,5A1B3C,5A4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再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进行投档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一级达标中学,录取中心城市之外的各县(区、市)初中毕业生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二级、三级达标校及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各县(区、市)教育局参照此办法执行。
  达标高中招生实行差额投档原则。达标中学投档比例为1∶1.03。招生学校依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居后的5%考生,参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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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liujun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