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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于择校生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银川市教育局下发的择校生名单招收择校生,不得以任何名义自主招收择校生,否则不予学籍注册。根据文件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包括2006年、2007年入学的择校生)收取学费。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赞助生、自费生、借读生、转录生、旁听生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择校生收费要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以接受监督检查。
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政策,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我市将按有规定严肃处理。三区择校生一次性缴纳择校费用12000元,凡被分配到银川一中、二中、九中、唐中、六中、二十四中、宁大附中的择校生,持择校生缴费通知书,在8月13、14日到各校收费点缴费。银川二十三中录取的择校生,持缴费通知书在二中西校区缴费点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