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单位联合推出新政
●凡在广州居住半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者,可为其6~15周岁的同住子女申请接受义务。
●凡获得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其子女可优先申请在公办义务教育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课本费的政策,就读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其他需缴费标准与本市户籍学生相同。
信息时报讯 ( 张玉琴 梁健敏) 近日,广州市发改委、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公安局等四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以后凡在广州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者,可为其6~15周岁的同住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据悉,来穗务工就业者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将由各区(县级市)政府为主组织实施,各区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后制定实施细则,逐步提高来穗务工就业者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
目前,由于学位有限,很多外来工子弟只能每学期交1000多元学杂费进民办学校“读贵书”。从2004年开始,广州就已经开始制定并原则性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外来工子女入户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但由于各种原因,6年以来一直未正式公布并实施。
按照新下发的《意见》,广州舍弃了中山市、惠州市的“积分制”办法,而是直接明确:凡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者,均可为其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的同住子女申请在广州市接受义务教育。
《意见》还提出,凡获得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其子女可优先申请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享受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课本费的政策,就读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其他需缴费标准与本市户籍学生相同。
入读公办学校比例提高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级市)要按照“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要求,预测本区(县级市)未来几年学龄人口的分布情况,特别是来穗务工就业者子女的流入和分布情况,逐步提高外来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为了保证外来工子女能读上免费书,《意见》还要求建立来穗务工就业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以后,广州市财政将根据各区(县级市)财力状况,按比例对符合各区规定的来穗务工就业者子女予以经费补助。其中,对符合规定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按市本级生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按比例补助;对符合规定在公办中小学就读,但因学位限制统筹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按借读费标准分比例补助。
外来工疑问
出租屋也是固定住所吗
“住满半年、有固定住所就可以,那么出租屋是否包括在内,固定收入有没有规定是多少?”外来工蔡女士感到纳闷。
了解到,此前民进广东省委建议推行“积分制”,凡符合入读公办学校准入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以其父母的学历、职称、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视各地提供的学位数根据积分由高到低确定入读公办学校学生名单。 蔡女士说,如果真的要打分的话,自己虽然有固定收入,但是每个月只有2000多元,担心很难申请。同时,《意见》只是明确可以申请,但是却没有明确申请手续如何办理,申请是否需要轮候。这也是众多外来工心中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