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下发
《云南省2013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网上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区)招考机构:
为了做好2013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以下简称“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现将《云南省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见附件1)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
1、云南省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2、用户组清理
3、云南省“高中阶段招生”考生信息登记表(草表)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12年12月18日
附件1
云南省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
实 施 办 法
为做好我省2013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一、日程安排
“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按初中毕业生信息登记(以下简称“信息登记”)、“高中阶段招生”报考(以下简称“报考”)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信息登记”功能于2012年12月26日开通。
第二阶段,“报考”功能于2013年3月31日关闭。
各阶段具体操作时间由各州(市)招考机构根据功能开通、关闭时间,自行规定。
二、工作组织
各州(市)、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点(学校)要逐级成立网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招考机构主任、校长担任,领导、组织和安排好本地区、本学校的网报工作。
网报工作领导组要明确组内成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宣传到位、组织有序、数据安全、信息保密、设备安全、密码安全,并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三、工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1.设置确认点
县(市、区)招考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确认点,一般情况下每个报名点(学校)即设置为一个确认点。同时,县(市、区)招考机构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设置直属确认点。
2.设置用户
各级管理用户组、确认点需按实际操作人数建立下属用户,并根据需要分配功能权限。
各级用户沿用2012年所设置的用户代码、用户名,各级用户组要结合今年实际,参照《云南省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管理规定》第八章的规定,进行用户的清理,准确地进行撤消、创建。
系统对每个用户的操作进行详细日志记录,以明确数据责任。
3.清理用户组
用户组继续沿用2012年创立的用户组,用户组名称需要更改的,以州(市)为单位汇总上报(见附件二)。
4.维护户籍所属乡镇(简称“户籍乡镇”)代码
各州(市)招考机构要组织各县(市、区)做好学生“户籍乡镇”有关信息的维护工作。
5.维护毕业学校及代码
各州(市)招考机构要组织各县(市、区)做好毕业学校及代码的维护工作。另外,各县(市、区)还应虚拟建立一个名为“县(市、区)名称+社会考生”的毕业学校,代码统一为“县区代码+99”,以解决部分特殊考生无法填写毕业学校的问题,如“290199,大理市社会考生”。
6.维护班级信息
班级是辅助确认点进行数据管理的有效途径,以便查询、过滤考生信息。
各县(市、区)招考机构要组织中学确认点在考生开始免费注册前设置好班级信息,以备考生在免费注册时进行选择。
7.各级招考机构、报名点(学校)要根据各自工作安排,在工作网中发布普通公告和确认点公告,以备考生查阅。
(1)普通公告:是各级招考机构、确认点通过公告栏向社会发布的公告信息,是各级招考机构、确认点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其内容可以是相关政策规定且可公开的内容,也可以是系统操作方面的内容。
(2)确认点公告:是确认点通过“编辑确认点备注和公告”向本确认点考生发布的公告信息,将出现在考生登录成功后的首页面上,其内容应该是本确认点就报名工作必须向每位考生都要交待清楚的事宜,比如:报名及确认的时限、地点,确认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等。
(3)确认点备注:是确认点通过“编辑确认点备注和公告”编写的考生“信息登记”确认表上的报名备注信息,该备注信息将打印在考生“信息登记”确认表上。
(4)各级部门应积极通过招考频道的“州市导航”功能,面向社会发布有关政策、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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