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
凡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及五年制高职、中职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至14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进行。由市招考办及承办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文通知)。
九、招生计划
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电视中专以及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玉溪市发改委、玉溪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为准。
(一)市属高中指令性计划的分配
1、指令性计划(含全市择优、定向择优、特长生计划三类)
(1)全市择优计划。
招生学校指令性总计划的65%用于全市择优录取计划(包括少小民族),在全市范围内择优录取。
(2)县区定向择优计划。
招生学校指令性总计划的32%用于定向择优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区,再由各县区分配到初中学校。
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① 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四县区定向择优计划=(学校指令性计划×30%÷全市报名人数之和)×户籍所在县报名数(a. 含在本市其他县(区)借考考生数;b. 减去该县报名数中外地借考考生数)。
② 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五县定向择优计划=(学校指令性计划×35%÷全市报名人数之和)×户籍所在县报名数(a. 含在本市其他县(区)借考考生数;b. 减去该县报名数中外地借考考生数)。
各县区教育局在以上分配计划的基础上,再分配到相应初中学校。
定向计划完不成的学校,收回到该县区,在该县区范围内择优录取;再完不成计划,收回市里全市择优录取。
(3)特长生计划
招生学校指令性总计划的3%用于“特长生”计划(未用完的特长生计划,则用于全市范围内择优录取)。
2、择校生计划(含全市择优、学校自主招生二类)
(1)全市择优:市直高中学校择校生总计划的80%由市教育局在全市择优录取;
(2)自主招生:市直高中学校择校生总计划的20%由招生学校自主录取。
(二)县区属高中的计划分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文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云教基〔2009〕34号)精神,各县区教育局进行分配,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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